正文 第18章 不可以貌取人(1 / 1)

1926年,魯迅到廈門大學執教時,往往幾個月才去理發店剪一次發。有一天,魯迅去理發,理發師見他長發垂耳,而且還穿了一件早已經褪色的灰布長袍,腳踏一雙破舊的布鞋,心中頓生瞧不起的念頭,所以給他理發時也就馬馬虎虎地敷衍了事。

魯迅將理發師的一舉一動完全看在眼裏,等到結賬的時候,他從衣袋裏隨手抓了一把銅元遞了過去,然後昂首挺胸地揚長而去。理發師見魯迅交的錢是定價的3倍還要多,輕視小看的念頭頓時打消,心中還不由得生起了敬仰之情。

幾個月後,魯迅又去這家理發店理發,穿著打扮和上次沒有什麼不同,這次理發師見了魯迅卻將其視為上賓招待,又送茶又敬煙,剪發時也比以前細致了許多。理完發,理發師正等待著魯迅慷慨的贈予,不料,魯迅卻是照價付款,並沒有多付一個子兒。理發師非常納悶,便問道:“先生為何上一次給那麼多,可這次卻又是這麼少呢?”

魯迅笑著告訴他說:“上次你給我胡亂地剪,一點兒也不精心,我付款也就亂付;而這次不同,你認真地給我理發,我自然也就認真地對待付款這個問題了。”

俗話說得好:“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鬥量。”這句話告訴人們不能從長相上來評價任何人。因為,許多人都可能是藏而不露,大智若愚。一旦遇到了這樣的人,你依然從長相上來評價他,那豈不是自尋難堪?“以貌取人”是大害,是一部分人的通病。以這種方式為人處世一定會吃大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