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陰陽矛盾辯證觀(1 / 1)

陰陽的概念,源自我們祖先對自然和人生的深刻總結,古人觀察到自然界中到處存在著各種對立卻又相聯的現象,如天與地、日與月、晝與夜、寒與暑、男與女、上與下等,我們的祖先用哲學的思想方式提煉出“陰和陽”的概念。陰陽的思想就是要一分為二地看問題,有要合二為一地看問題,要看到事物中好的積極的方麵,也要看到事物中不好地、消極的可能具有破壞性地一麵。

矛盾是事物的本質屬性,是推動事物不斷變化發展的動力,意識到事物存在矛盾的特性,學會用矛盾分析法分析問題,把社會現象看成是運動中多層次、多方麵的矛盾統一體,考察影響這種現象存在的諸多矛盾。從這諸多矛盾中找出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麵。主要矛盾及矛盾的主要方麵決定社會現象的本質,社會現象是以上諸多矛盾的外部表現。主要矛盾解決後次要的矛盾可能成為新的主要矛盾。

辯證觀,辯證的思維方式來理解我們的生活和社會。要一分為二地看問題,看事物,看到發掘問題中蘊含著積極的一麵,看到問題中消極的方麵;要分析問題的主要矛盾,優先解決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麵。

我們生活之中遇到的挫折,困難,苦難即可以磨練我們的意誌,提高我們解決問題的能力,同時有能給我們的生活帶來種種痛苦、苦悶等消極情緒,乃至徹底地擊垮一個人。對於生活種遇到的這些棘手的問題和現狀,我們要找出製約問題解決的關鍵點,問題中的主要矛盾,然後設法解決和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