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回 單騎一劍江湖客 萬裏西風瀚海沙(1 / 3)

紫塞黃雲望眼遮,征韃未解又天涯,可堪綠鬢鬥霜華。

剩水殘山思故國,荒沙瀚海乏仙槎,豪情猶在莫興嗟。

——調寄浣溪沙

漠漠黃沙,驕陽似火。這正是蒙古庫裏戈壁上最炎熱的季節,七月裏的某一天的中午時候。

大地都好似喘不過氣來,在這萬裏無垠的大沙漠上,一切都好似靜止了,看不到什麼有生命的東西,隻偶爾可以看見沙石堆中綻出的幾根野草。可是就連這沙漠中生命力最堅韌的野草,也已經桔萎焦黃,縱有風來,它也不會迎風起舞了。

沒有靜止的隻有流沙。一陣狂風過後,流沙四散,儼若驚濤。沙跟著風移走,就像水在地麵上流過一樣。風沙起處,陽光也染成了一片黃。黃沙漫天的迷離煙霧之中,略略帶著一些淡紫的輕藍色,使人遠遠望去,總好像那遙遠的地方是一個浩瀚的美麗的海洋一樣。可是任是眼睛再好的人,也看不清楚哪兒是天地相接的地方!

這真是天地間罕有的奇觀,隻有在大戈壁才能見著的奇景。

在這萬裏無垠的大沙漠上,當真是一切都靜止了嗎?在這七月裏的中午時候。

不,這隻是往常的情形,但今天卻有例外。

除了流沙之外,還有一個人。他是一個約莫二十三四歲的粗豪少年,騎著一匹馬,正在庫裏戈壁上冒著風沙前行。

這少年從來沒有過在沙漠旅行的經驗,此際他正震驚於眼前的奇景,心裏想道:“前人形容‘瀚海’(沙漠)的流沙說是:‘積河成旱,狀如驚濤。遇風則流,乍聚乍散。’形容得真是一點不錯。”這少年人是從中原來的,他曾經為了這次深入漠北的萬裏壯遊做過一些準備功夫,讀過一些有關沙漠的遊記,學過蒙古的語言。看過許多有關蒙古各個部落的風土人情的記述。但如今身曆其境,他隻覺得書上所描寫的遠不及他所見到的十一,是如此的雄奇而又如此的令人怵目驚心!

這少年隻是震驚於眼前的奇景,卻無心欣賞這眼前的奇景,在這樣炎熱的陽光底下,他的整個身體就像一塊塊要溶化的羊脂,他騎的一匹千中選一的國外良駒,也在口吐白沫,幾乎走不動了。而且更要命的是,他所帶的幹糧和食水也快要用完了。

這少年在黃沙漫天之中,吸了一口熱風,隻覺身體就似要著火焚燒似的,十分難受。他想喝一口水,一看水壺裏的水,已是隻剩下薄薄的一圈了。這個大沙漠不知何時方能走出,他苦笑一聲,隻好又把壺蓋蓋上。

這少年苦笑一聲,心裏想道:“人生際遇之奇,往往出人意外。我以為是要到江南去的,誰知卻到了漠北來!”

原來這少年姓李名思南,本是山東武城人氏,這次他到蒙古來,乃是奉了母命來尋訪他父親的。

山東武城早已淪陷在金國的統治之下百有餘年,南宋偏安江南也差不多有一百年了。李思南本來是將門之後,他的曾祖曾在韓世忠手下當過一個中級軍官,宋室南遷之際,沒有隨行,從此便以務農為生。到了他的父親李希浩這一代,家道中落,和一般農戶,已是沒有多大分別。李家的家傳武藝,也因數代務農,逐漸失傳,一代不如一代,到了李希浩,隻是會一些尋常的弓馬,談不到有什麼武功了。所幸他知書識字,在鄉下開了一間私塾,務農而兼教學,勉強也還可以混混日子。

金章宋泰和六年(宋寧宗開禧二年,公元一二0六年),鐵木真統一蒙古,受各部落推戴為“成吉思汗”,興兵伐金,李希浩被蒙古兵擄去作夫子。這次戰爭,因蒙古有事於西夏而移兵西向,全國得以苟安,但金國的戰爭結束了,李希浩卻沒有得到釋放,推想可能是蒙方缺乏人力把民夫都帶回去了。

李希浩被擄之時,李思南隻有三歲,他的這個名字,是他父親取的。宋室南遷,中原父老,遙盼彼旗,百年來仍是在異族統治之下,李希浩思念故國,是以把兒子名為“思南”。

七歲那年,李思南有了一個奇遇。他父親童年時代的一個好友在少林寺學技,此時已經成為一個名滿江湖的大俠,回到故鄉,訪尋舊友,得知李希浩的不幸遭遇,不勝歎息。他見李思南聰明伶俐,遂收了這個故人之子做了他的第二個弟子。

匆匆十載之後,李思南已是學成出師,他記著父親命名之意,準備待母親百年之後,便即投奔江南。居家數年之中,他與抗金誌士也常有來往。

到了今年春天,有一個當年與他父親同被俘往蒙古的民夫逃了回來,據說他在七八年前見過他的父親,後來就不知消息了。

李思南的母親年紀已老,日夕思念丈夫,因此就要李思南到蒙古尋父。她怎想得到李思南尚未得知父親的下落,就已被困在這沙漠之中。

李思南咬了咬牙,咽了咽口水,稍稍潤濕那快要冒煙的喉嚨,極力忍受著口渴的焦渴,此裏想道:“隻要我還有一口氣在,我就得繼續前行!”

好在這時狂風已過,流沙漸漸靜止,雖然仍是驕陽似火,大地則已恢複晴明,呼吸也沒有那麼艱難了。

李思南簇馬緩緩而行,隻盼在這沙漠上出現奇跡,發現綠洲。不料綠洲未曾發現,卻先發現了一堆白骨。

那是在狂風“搬開”了一個沙丘之後,所暴露出來的一堆白骨。因為它是埋在沙丘下麵的,還未曾給狂風吹得東零西散,排列得雖然淩亂無章,大體還可以看得出是兩具屍體。兩個破碎了的頭顱上還覆蓋著濃密的黑發。看來這兩具屍體生前應該是中年漢子。而且是死了還沒多久的,所以頭發都未脫落。

李思南想了一想,便明白其中緣故。沙漠中的兀鷹是喜食腐肉的,這兩個人一死,身上的皮肉便已給兀鷹啄食盡了。

李思南不禁毛骨悚然,知道隻要自己一個支撐不住,倒了下來,便將變成這樣的一堆白骨!

李思南正自觸目驚心,忽聽得極為刺耳的“嘎嘎”叫聲,抬頭一看,頭頂覆蓋著一片“黑雲”,卻原來是一隻碩大無比的兀鷹,兩隻翅膀張開來足有一丈多長!他剛剛看到被兀鷹啄盡皮肉的白骨,這隻食人的兀鷹就來到了!

李思南怒道:“好呀,我是活人,難道你也敢食我?”隻見那隻兀鷹從他頭頂掠過,向他前麵的一個沙丘俯衝下去。

李思南眼光一瞥,已經發現那裏有一個人!臉朝下的俯臥在流沙之上,不知是死人還是活人。但四肢無缺,縱是死人,至少也是一具完整的屍體。李思南這才知道,兀鷹是要去啄食那個人的。

李思南大怒,張弓搭箭,“嗖”的一箭就射過去。弓如霹靂,箭似流星,恰好在那兀鷹的巨爪將要抓著那人之時,射個正著!

李思南雖然甚為疲累,畢竟是個具有內家真力的武功高手,這一箭的勁道非比尋常,那隻磨盤大的兀鷹吃了他這一箭,痛得難當,不敢停留,帶著箭就飛走了。

李思南跳下馬來,過去察看,把那人翻轉過來,隻見頭部血肉模糊,早已死了!李思南歎了口氣,心道:“費了偌大氣力,不料救的卻是個死人。想必這人一死,就遇上風沙將他掩埋,幸免做了兀鷹口中的食物。但這人是什麼人呢?”

這人的腰間懸有一個草囊,李思南心裏想道:“我且看看他有什麼遺物,要是能夠弄清楚他的身份,知道他是哪裏人氏,將來回去給他的家人報個訊也好。”於是便搜查這人的草囊。

李思南把袋子裏的東西拿出來一看,不覺大吃一驚。原來囊中所有,隻是三支金鏢,黃金所打的飛鏢,在江湖上極為少見,鏢的形狀也很奇怪,那是尖端開叉的蛇形的飛鏢。

但這還不足以令李思南吃驚,使得他吃驚的是:這三支金鏢拿到手中,便聞到一股腥味。李思南立即知道,這是毒鏢!毒鏢也還不足為奇,但再仔細看時,鏢身上還刻有圖案的,這一特殊的標誌可使得李思南大大吃驚了。

鏢上刻著的是龍形圖案,具體而微,昂頭舞爪,十分生動。李思南心中閃過了三個字:“毒龍鏢”!

毒龍鏢的主人是個江湖上鼎鼎有名的獨腳大盜,名叫屠百城,人稱“冀北人魔”!單單看他的姓名綽號,可能會以為他是個殺人不眨眼的惡魔,其實他平生殺人雖多,卻並非濫殺無辜,他殺的多是金國的貪官汙吏,尤其喜歡殺殘害百姓的金國帶兵的軍官,某一年曾在山東的七個中小城市,殺了金國的四十八名軍官,其中有十四名還是守備和總兵級的高級軍官。

金國的官府中人聞其名而喪膽,他本來另有名字的,因他姓屠,在那年連殺七城的軍官之後,就有人叫他做屠百城,從此他也自稱屠百城了,當時他並曾有豪語說:“多蒙江湖上的朋友給我取了新名,我必定不負朋友的期望,要屠它百城的金虜方算稱心。”至於“冀北人魔”則是金國的武土給他所起的綽號。

李思南不知他究竟屠了幾城,不過想來總還不滿百城之數,如今卻已埋骨沙丘!

李思南對屠百城隻是聞其名而未見過麵的,不過他曾聽師父詳細說過其人其事,還特別提到屠百城所用的獨門暗器——毒龍鏢。這是分量最重而又見血封喉的毒鏢,隻要給他打著一鏢,武功多好,也是必死無疑。當年他殺七城的四十八名金**官,其中三十六名便是喪在他這毒龍鏢之下!

李思南手中拿著毒龍漂,大驚之後,心裏想道:“這一定是屠百城無疑了,他這麼高的武功,卻是誰有那麼大的本領把他殺死的?”

心念未已,忽聽得“嗖”的一聲,一支響箭,已是向他射來!

這支響箭來得急勁之極,李思南剛聽得“嗚”的一聲響,利箭已是劈胸射到。李思南正在低頭看那毒龍鏢,做夢也想不到在這杳無人煙的戈壁之上突遭暗算,冷不及防,幾乎給那枝箭射著。

李思南一個“燕青十八翻”就在浮沙上打了幾個滾,發箭的人哈哈大笑,說時遲,那時快,第二支、第三支響箭又相繼射來。

響箭本來含有警告的意思在內。江湖上的習慣,敢於使用響箭的人一定是自信武功了得,遠勝對方,所以才用響箭,叫對方有所提防。而且第一支響箭,通常也不會是射向對方要害的。

可是這個人的響箭來得快如閃電,而且接連三支,都是向著李思南的要害之處射來,這就失掉了“警告”的意義,這個人分明是要取他的性命,卻又故作豪邁,使用響箭,顯得他“不是”暗算。

李思南大怒,一個“鯉魚打挺”翻起身來,此時他已有了準備,對方的連珠箭雖然來得仍是十分急勁,他已是可以從容應付了。他翻起身來,正好迎著了那兩枝箭,當下提弓一撥,叮鐺兩聲,兩支響箭落在地上。

李恩南抬頭一看,隻見來的兩騎快馬,騎在馬上的,一個是粗眉大眼的蒙古武士,一個是麵肉橫生、披著大紅袈裟的喇嘛。

那粗眉大眼的武士怔了一怔,隨即又縱聲笑道:“好小子,倒有幾分本事。你是來給屠百城收屍的嗎?不用費事了,我送你到黃泉去與屠百城相會吧!”

那喇嘛道:“先問問他是什麼人?”

武土說道:“這小子來給屠百城收屍,又是漢人,不用問準是屠百城的手下。”一麵說話,一麵跳下馬來,向李思南撲去。武學高手在沙漠上和敵人交手,地戰要比馬戰有利得多,因為沙漠不比平地,說不定會踏著浮沙,人和馬的重量總在二百斤開外,踏著浮沙坐騎就會失陷。一個人就輕得多,而且可以施展輕功,所以這個蒙古武士舍棄坐騎,輕身來鬥李思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