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佚名
我12歲時結上了一個小冤家——有個女孩老愛揭我的短處。隨著時間的推移,她對我的攻擊麵也越來越寬。她說我“骨瘦如柴”,她說我“不是好學生”,她說我“太頑皮”,她說我“說話嗓門太大”、她還說我“太自私”等等。起先我盡量忍耐,但後來卻禁不住怒火中燒。我眼淚汪汪地去找爸爸。
爸爸卻心平氣和地傾聽著我的發作。接著他問:“那麼她說的是真話,還是假話?”
怎麼會是真話?我真想反問爸爸!她說的還會是真話?
“瑪麗,你想過自己究竟是怎麼一個人吧?好,現在你既然已得知那姑娘對你的看法,那不妨將她說的一切一一列出,然後再在她說得對的一項上做個記號。至於她說的其他話就不必計較了。”
我遵命列表。令我大吃一驚的是:她說的話中竟有一半沒錯!其中有的我倒是無力改變的(如說我“骨瘦如柴”),但她所說的我的許多缺點我卻是完全可以克服的——我突然萌起了克服這些缺點的念頭!這是我生平第一次對自己有了比較清楚的認識。
我把紙交給爸爸,但他沒有接。“那是你自己的事,”他說,“因為你比世界上任何人都更真實地了解你自己。但是你得學會傾聽——不要由於生氣或難受而掩耳。如果別人的議論沒錯,那麼你自會心中有數的——你會聽到內心深處引起一陣共鳴的!”
以前,我一直認為爸爸是我們威塞斯特城最有學問的人——他是城裏的首席法官兼律師,同時還是學校董事會的董事長。不過眼下我卻感到難以接受他的觀點。我似乎覺得,如果照他那麼辦,那就太便宜了我那位冤家了!
“不過,她當著眾人的麵說我閑話絕非好事!”我說。
“瑪麗,隻有一個辦法使人永遠不被議論和批評,那就是:什麼也不說,或者什麼都不幹——當然,那不就成了個多餘的人。你總不想當那號人,是吧?”
“是的,”我承認道——就是在那時我都是壯誌滿懷的哩。
我又經曆了一次更為痛苦的教訓。事情發生在我們即將登台演劇的那一星期。我擔任這出音樂劇的主角,因而心中充滿了渴望和激動。
就在公演前幾天,幾位朋友準備在鄰近的湖畔舉行一次野餐會。這是陰冷的一天,媽媽要我待在家中以免感冒。對此我吵個沒完,於是在我保證不去遊泳後,媽媽便做了讓步。
然而,我牢記的隻是我那保證的字麵上的意思,而並非它的“精神”。看到人家一個個躍入水中,我的心便癢得難受,於是我穿上運動衣,駕上一葉小舟出遊了。
最後,在我駕舟回到岸邊時,有幾個男孩惡作劇地猛搖起小船來。小船剛要靠岸就翻了個底朝天!為了避免落水,我縱身一躍上了岸,但腳掌卻正好踩在一隻破瓶上,被割開了一條深深的口子。
我不能出演主角了,候補演員卻大獲成功。“我還是履行了諾言,沒去遊泳呀!”我對爸爸說。
“瑪麗,你媽的話你隻聽進去了一半。她真正要你保證的是‘小心別感冒’——不去遊泳隻是保證不感冒的因素之一,難怪你倒了黴。”
我辯解說:“可是所有的朋友都勸我上船去呀!”
“但他們都錯了,不是嗎?”
心靈感悟:有很多事情是我們可以改變的,但是真正的麵臨這些事情的時候,我們會經不起誘惑,有些事情的對錯其實就在於我們如何去理解,有些勸告是需要我們用心來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