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六章 畢業前夕(1 / 2)

媛華雖然決定畢業之後留在星城開一家繡品店,但是現在學校安排她去星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實習,她也是很樂意的,畢竟自己學習的是法律,能夠學以致用也是一件不錯的事。

林嘉樹早早就開始備考,他在星城算是客居,如果能夠通過國家司法考試,拿到那張證書的話,不管是掛在律師事務所還是參加檢察院法院的公務員考試,都是挺有用的。

媛華去中院實習的時間略略有些晚,還有其他學校的學生也在這邊實習,各個科室都分了人,輪到她的時候,隻得去了研究室。開始的時候媛華是不懂,可是慢慢地在研究室整理了一周的文件之後,就知道自己不過是到了個混日子的地方。

研究室的頭頭梁主任住在法院內的宿舍樓,每天早早就到了。媛華給他打掃衛生,倒開水,顯得十分客氣,話裏話外都讓媛華有些受寵若驚。

副主任寧主任顯得洋氣多了,他自己開一輛小車,當然媛華不知道那個車不貴,每天和媛華說話就是提出某些課題,希望媛華去做個調研。不過媛華對留在中院沒有企圖,所以委婉拒絕了他的提議,那個調研隻怕會得罪很多人。

另外一個副主任鄧主任媛華非常討厭他,總覺得眼神怪怪的,不知往哪裏看,而且有一回同辦公室的科員出去吃飯後,她因為頭疼留在辦公室玩電腦,結果鄧主任進來了,隨意和她閑扯幾句,手就摸了上來,嚇得她差點叫喊起來,多虧當時有人進來,媛華這才逃過了一劫。

從那以後,她再也不敢獨自一人留在辦公室了。好在同辦公室的肖哥就是上次進來的那個,不知道是不是看出了什麼,每次也有意無意的幫她擋著鄧主任。

媛華本來不想將這種事情告訴林嘉樹,畢竟他在備考,別影響心情。到底她自己臉上帶了愁容,就被看了出來,林嘉樹再三追問之後,強烈要求她不要再去實習了。雖然還是有些不解林嘉樹的反應,但是媛華到底同意了,後來找了個借口,離開了中院。

離開是顯得有些狼狽,卻不代表媛華沒有做什麼事。或許也是她刻意表現吧,當時研究室的稿子,都是媛華來寫的,包括院長的講話梁主任也交給了她。

那篇稿子被梁主任改的麵目全非,卻也讓媛華學的不少東西。領導講話就該大方霸氣,而不是像個小女生般委婉客氣。本是大唐人,出了學校,卻平白丟了自己的血氣。

寧主任那時在修訂當月的院刊,卷首語用了媛華的。其他的稿子明麵上是交給了肖哥,實際上還是媛華寫的,可以說她真得很不錯了,作為一個還沒畢業的學生。

媛華在沙發上小眯了一會,醒來時一看表發現已經六點了,想起還留在火上的湯,頓時駭到,馬上跑到廚房看情況,結果火早就熄了。她這才拍拍胸口,笑嘻嘻地走到書房,“嘉樹,是你關的火嗎,真是嚇死我了。”

林嘉樹沒好氣地給她丟了個白眼,住在一起之後才發現,這個看著強勢的美麗姑娘其實很多時候迷糊的很,“還等著你關火,那湯早幹了,以後要睡覺還是先把火關了吧,萬一我不在,那可危險了。”林嘉樹盡量說得委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