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座城市裏太久,就會想要逃離,我總是覺得,這座城市生了病,他在哭泣。我不知道自己何時那麼的多愁善感,我在這個城市裏生活了二十多年,算是土生土長,卻無比的陌生,好像我根本就不是屬於這裏一樣,這樣一種沒有歸屬感的感覺總讓我有一種想要逃離的衝動。
我知道自己在昏迷,但卻醒不過來。我二十多年的人生在我眼前不斷的掃過,卻對於四歲之前的記憶是一片空白,畫麵裏不斷的閃過的,是和老貓一起生活的畫麵,第一次去到學校,第一次去旅行,那麼多的第一次,好像都是老貓牽著小小的我往前走,老貓的樣子卻是十幾年沒有變過,穿著大大的風衣,帶著一頂帽子,胡子總是好幾天沒有剃的樣子,蹭在我臉上的時候總是紮的叫疼。
我漸漸的長大,無腦卻溫吞的性格,讓我的叛逆期比起別人來的更長,那一段時間,我總是不願意回家,和老貓的關係到了冰點,現在看來,那時候的我,實在是太過不懂事,老貓從沒有打過我,罵過我,但那時候的我,卻總是看不起這樣的老貓,一幅的老好人樣子。
他是我與這個世界唯一剩下的聯係。畫麵卻進行到了老貓的死亡,那一段我總是不願意回憶起的畫麵,傷痛到一個階段之後,會自動選擇將記憶鎖在一個角落,不去觸碰。
那段回憶像極了我看過的電影,可遺憾的是,他卻是真實的。我下了課照常回到了偵探社,推開門的那一瞬間,看到的卻是懸掛著的雙腳,老貓上吊死在了偵探社裏,老式的電風扇不斷的吹著,咯吱咯吱的笨重的搖著頭,將一側的窗簾不斷的吹起,昏黃的陽光透過百葉窗打了進來,被分割成一條條打在地上,昏暗卻帶著一絲刺眼。
我已經忘記了當時的情緒,也忘記了我當時的想法,我無法形容,文字晦澀,難以表達。畫麵終於定格,然後變得支離破碎,化成碎塊,眼前再次化為黑暗。
我從昏迷中醒了過來,眼睛緩緩的睜開,白晃晃的一片,陽光有些刺眼,我手摸向自己的眼睛,竟掛滿了淚,我刻意回避的畫麵卻在潛意識裏如此的清晰,讓我軟弱像一張白紙。
我抹去了眼角流下的眼淚,嘲笑著自己,哭的像個娘們。我似乎又在醫院裏,大腿上纏著厚厚的繃帶,手上打著點滴。我從床上支起了身,靠在床頭,環顧四周,卻沒有什麼人。
我是怎麼到這來的,腦子迅速的回想,我想起了昏迷前的畫麵,我似乎是被一個人救了,那個人會禦符,除掉了那女幹屍,可那個人是誰,是黎正嗎?隻有一個背影,好像是好像又不是,是他送我來醫院的麼?手機放在一邊,我看了看時間,竟然已經是第二天的下午了,我整整昏睡了一天。
我想要下床,卻發現腿很疼,那女屍咬下的傷口肯定很深。想來一陣後怕,如果我的血對女屍沒有作用,恐怕現在的我,隻剩下一幅骨架了。這時候一個護士進了來,我認得她,就是那晚推我去見李誌最後一麵的人。
如果是她,那這個醫院就是我上次的醫院。“你醒了啊,你可真行啊,才出院沒幾天又回來了。”護士小姐將餐車推了過來,將晚飯放在我床頭櫃上,然後將床上的折疊桌給推了過來。
我尷尬的笑笑,如果每次接的案子都是那麼凶險,賺多少都不夠付醫藥費的,不,是多少條命都不夠。“護士小姐,請問是誰送我進來的。”我喝了一口粥,問道。
護士似乎急著要去送飯,“噢,好像是個年輕人,你慢慢吃,吃了不用收,放在這裏我等下過來收走。”護士說完就推著餐車離開了。年輕人?難道真的是黎正救我的,一想到這,心突然有些暖。
“呦嗬,醒了啊,我還以為你還要睡上幾天呢。”門口突然傳來一個陌生的聲音,我轉過頭看去,一個穿著運動外套的年輕男人站在門口,人有些微胖,臉上有點嬰兒肥,帶著一副黑框眼鏡,歪著嘴角看著我,眼睛笑得都快擠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