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囡囡打發走了以後,我就開始去布店扯了很多泡泡紗那樣的布料,說白了,就是蚊帳布。這活兒我還真沒幹過,我當時結婚的那套還是直接租的呢。真是自己結婚都沒有這麼精心啊。這唐朝還沒有縫紉機,我想了想,我隻知道農機的構造,縫紉機還真不是我的專業,造不出來,隻要硬著頭皮全靠手縫了。一直不眠不休了好幾天,才趕出來一件新娘服和三件伴娘服,西服沒有時間做了,而且我也快累趴下了,實在心有餘力不足啊。
就這樣,歐陽小姐這半土半洋的婚禮就這麼舉行了。新娘和伴娘那奇怪的“不成體統”的服裝吸引了整個鎮的老百姓,大家爭先恐後地跑過來看,我承諾過的“風光無限”也終於做到了。
這一整套下來真把我給累個夠嗆,不過累一點是值得的,畢竟四對新人全部都獲得了幸福。不是每位姑娘都像歐陽那樣對自己的對象一見鍾情的,經過接觸,李小姐發現自己喜歡孫小姐的未婚夫,而孫小姐的未婚夫也喜歡李小姐。孫小姐呢?喜歡上了李小姐的未婚夫,而李小姐的未婚夫也喜歡上了孫小姐。雖然讀起來好像繞口令似的,實際上事情非常簡單,就是李小姐和孫小姐喜歡的對象就掉了個個兒。在我的大力鼓勵支持下,這兩位小姐終於在父母麵前第一次說了“不”,而她們的未婚夫也在積極主動地做父母的工作,雖然中間有了一些小波折,但最終還是功德圓滿。
哎呀,你們四家,以後都好好過日子吧,雖然我把事情都托付清楚了,但是你們四個女眷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還真指望不上。
不過,咱交朋友總不能那麼勢利,人家對你有用你才交,人家對你沒用你就不交,那怎麼能行呢?何況,哪怕就是孟嚐君,那不是還有仰仗“雞鳴狗盜之士”的時候嗎?哎呀,不好意思,說到底,俺二丫還是有點功利,但是心腸是不壞的。
王家鎮的事情都料理完了以後,我就開始琢磨著要不要回王家屯一趟。說實話,對那兩個要把我賣到窯子裏去的父母,我實在是生不出什麼好感。雖然事實很殘酷,但是並不是每個父母都愛自己的子女的。尤其是在生產力還沒有那麼發達的封建社會,為了自己的利益,孩子肯定是被排在最末位的。饑荒的時候,還有把孩子殺了吃肉的呢。我就是比較擔心王三丫小朋友。這孩子懵懵懂懂的,屬於被人賣了還幫人數錢的那種類型。
另外,對於二牛,我也有些心懷愧疚。如果我沒有穿越過來的話,即使如那個算命的所說,原來的二丫的命運是“貧困一世”,但是她大約也會和二牛相依為命,過得很好吧。我的到來,等於是生生地把這對苦命鴛鴦給拆散了。
對於回不回鄉,我是搖擺不定。囡囡無所謂,本來就不是本地人。最糾結的是師父,他老人家可是在這兒住了幾十年,明明歸心似箭的,卻顧慮著我的感受。他知道我和家裏的父母不和,所以不願逼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