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章 第40件事:代理人頻繁換(1 / 3)

你的保單怎麼辦你可能還不知道,在200多萬保險代理人隊伍中,首年的流失率最高,可能達80%,而這些人當中有的拿走了你首期繳納的全部保費。麵對保險代理人頻繁更換的現象,許多消費者都發出了這樣的疑問:我們的保單該怎麼辦?

典型案例

8年前,趙先生為兒子購買了一份保險,以往續繳保費時,趙先生的保險代理人都會主動打電話提醒他,或者趙先生在需要更改地址時,也隻需打個電話通知自己的代理人即可。

可是,在2009年,趙先生得知自己的保險代理人離職了,之後自己的保單會由一位新保險代理人接管,這名新的保險代理人還曾親自上門讓趙先生簽了一份服務確認單。但是,令趙先生沒料到的是,一年之後,這名新的保險代理人也離職了,盡管保險公司表示還會繼續派新的保險代理人來接管趙先生的保單,但趙先生依然感到很不滿意,他擔心保險代理人頻繁更換,那麼自己的保單該怎麼辦?一旦需要理賠時麻煩就會更大。

你不知道的內幕

一般來說,保單的後續服務都是由保險代理人來完成的,包括保費續期、變更地址、理賠、保全服務等,由保險代理人通知客戶到保險公司進行辦理。但是由於保險代理人頻繁跳槽,不少消費者因此擔心自己的保單會成為“孤兒保單”。

據調查數據表明,中國的保險行業代理總體流失率每年高於50%,保險公司第一年的代理流失率是最高的,有的公司甚至高達70%-80%。

一名資深保險代理人說:“保險代理人目前還是一個淘汰率很高的職業,雖然推銷員的工作自由度很高,且可以達到很高的收入,但推銷員的流動性也非一般行業所能相比的。幾乎每一次新公司的進駐,都會挑起當地保險業內的一次人員大流動。”

代理人頻繁換,也會造成代理人侵吞保費的現象。

眾所周知,根據保費提成所得傭金幾乎是代理人的全部收入。比如一份年繳5000元的保單,代理人會拿走第一年繳納的保費的一部分,以後會逐年減少。然而,一些人“幸運地”拿到全部的首年保費作為傭金也時有發生。一名代理人就曾透露,他也“幸運過”。事實上,保費被代理人私吞的情況也很普遍。保險公司一般在3-5年內會提前集中支付傭金給推銷員,到第5年基本支付完。幾年時間內便將傭金全部提完,這在客觀上也使保險代理人在轉換保險公司時沒有了後顧之憂,這就致使那些長達幾十年之久的壽險難保服務質量。

據了解,新華人壽的傭金是比較高的。據新華人壽北京分公司某經理介紹,公司新人前半年的責任底薪為每月1200多元,隻需有單成交即可,傭金最高提成是首期保費的40%。信泰人壽險某營銷部經理也透露,他們的代理人傭金可達36%,無底薪。公司代理人的流失率達70%。

其實,多數保險代理人頻繁跳槽主要還是為了獲得更高的薪酬或職位。不少人甚至將問題直指保險行業內部分配方式不合理。由於保險推銷員沒有穩定的收入,甚至連基本的社會保障都沒有,所以一旦有更好的機會出現,跳槽也在情理之中。此外,由於保險推銷員沒有固定底薪,收入完全與業績相掛鉤,除去自己的努力所得,就完全沒有可保障的收入,並且在推銷保險時,他們遭遇拒絕也會使心理壓力很大,加上行業的競爭激烈,所以,代理人頻繁跳槽現象也會長期存在。

而保險代理人的頻繁流動就會使投保人的利益受損。保險代理人在離開原來的保險公司後,其代理銷售的保單就會處於一種無人看管的狀態。據某保險公司一名推銷員透露:“有些業務主管還會捏造一位所謂的保單接管人,私吞保單的續期保費。”該推銷員表示,在她剛進入公司時,她的主管就曾指定了一個人來負責離職代理人留下的保單,這位接管人早就離開了保險公司,但是幾年過去了,在主管給客戶的郵件中,依然會冒用此人的信息與客戶進行聯係。

此外,由於保險公司不會對客戶進行逐一的風險提示,有些前幾年買了投連險的客戶(尤其是通過銀保渠道買的),如果想了解自己的賬戶收益或對各賬戶投資比例進行調整,也會由於原代理人的離職而陷入無助狀態。甚至還有一部分代理人在跳槽到另一家保險公司後,勸說投保人:“把你原來在我這買的保險退掉吧,我現在在的這家保險公司有款產品比你那一款還要好!”

防範絕招

代理人離職,你的保單怎麼辦

一般來說,代理人離職了,你的保單也不會無人照理。據了解,一旦代理人離職,保險公司會根據代理人手中的保單信息來安排專人接管。目前,接管“孤兒保單”的形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由保險公司安排新的代理人來接手;第二種是由專門的團隊來管理,用於提供保單後續服務和二次開發等。

盡管保險公司承諾會有專人照看“孤兒保單”,但新接替工作的代理人由於並未從保單中獲取傭金收入,所以也存在對接手的保單並不十分上心的可能。

隨著保險業務不斷擴大,“孤兒保單”的群體也會不斷增加,這對保險公司的專門隊伍建設也是一個很大的挑戰,一般保單在過了5-10年後,就會不再有傭金收入,這就需要加大保險公司運營成本來繼續支持對保單的維護,也使得對“孤兒保單”的維護成為服務的難點。

因此專家建議:一旦原代理人離職,投保人與其無法取得聯係時,應及時與保險公司聯係。此外,投保人也應定期檢查自己的保單,如果出現聯係地址變更等情況,務必及時通知保險公司,防止因聯係中斷而忘記續保或代理人私吞保費等情況。附錄:

常見的保險名詞解釋

投保書

又稱“投保單”“要保書”,是投保人向保險人申請訂立保險合同的書麵要約。投保書是由保險人事先準備具有統一格式的書據。投保人必須依其所列項目——如實填寫,以供保險人決定是否承保或以何種條件、何種費率承保。

投保單本身並非正式合同的文本,但一經保險人接受後,既成為保險合同的一部分。在保險實務中,投保人提出保險要約時,均需填具投保單。如投保單填寫的內容不實或故意隱瞞欺詐都將影響保險合同的效力。

保險單

簡稱保單,指保險公司給投保人的憑證,證明保險合同的成立及其內容。保單上載有參加保險的種類、保險金額、保險費、保險期間等保險合同的主要內容。保險單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