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一,黃金周第一天,西鹹國際機場人來人往,接送親友的,出門旅行的,多數人臉上帶著欣喜,夏言歌哭喪著臉在T2航站樓前停好車,拿好了接機牌,帶著上墳一般的心情去尋找那個國際航班出口。
聲明一下,她不是導遊,所以在這種日子裏應了公司那個惡霸總經理仲睿哲的召喚來接人,絕對屬於法定節假日加班――那微薄的加班費也安慰不了她。
想起仲睿哲,夏言歌不由得在西安初夏已經三十多度的天空下打了個寒顫,她到現在也忘不了當她和閨蜜在星巴克醞釀著去購物的時候,仲睿哲一通電話飆過來,語氣就像是在捉奸的老公,那麼怪異的言辭還咆哮得理直氣壯――
“夏言歌你在哪裏鬼混呢?給我滾回公司來!”
她驚魂未定地理了一下思緒,然後明明沒有說錯什麼卻顯得怯生生:“仲總,今天不是公休麼......”
“你昨天不是說你認識那個叫做譚星的藝人嗎?他今天飛機到西安,你去接機,你要想辦法把他給簽下來,我昨天就和你說過了吧?!”
看來仲睿哲是真的著急,不然也不會句句都恨不得用咆哮體。要是擱在平時,他連個語氣助詞都舍不得用,夏言歌覺得自己的氣場幾乎已經薄弱到要被風吹走,她說:“可是仲總,我昨天就說過了啊,這個人我簽不下來。”
“好歹你還是個認識他的人,你去總比別人有優勢吧?夏言歌,你在公司這麼多年了,連換燈泡扛梯子的活兒你都沒有皺過眉頭,現在怎麼被老同學嚇到了?!反正這事兒我已經指定你了,今天司機休假,你快點回公司取車,自己開車去接機,我這就把航班信息發給你。”
說罷,那邊利索地掛掉了電話,夏言歌欲哭無淚,沒錯,她是換過燈泡扛過梯子沒有錯,那是因為她可沒有給燈泡或者梯子寫過情書還石沉大海啊!
夏言歌可以發誓,如果在十三年前她知道寫信給譚星會是那樣的結果她絕對不會手賤。
十三年前,在夏言歌十六歲的一個夜晚,她尋思著自己正處在花季,是不是也該做點兒花季少女做的,瘋狂的事。於是她寫下了那封信,她生命中第一封也是唯一的一封情書――遺憾的是,因為是心血來潮,她居然是寫在英語本上麵的,還有不合襯的四線格打底。然後她近乎虔誠地在末尾署名的地方一筆一劃認真地寫下了“夏言歌”三個字。
那封信被夾在她從譚星那裏借過來的一本紀伯倫的《先知》裏麵,還書的時候一並還給了他,再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那時候的譚星還是人見人愛花見花開的小正太一枚,唇紅齒白生得一臉禍害少女的妖孽相,一個高中的女生有一半兒都在心底念叨他,所以可見,那時候的夏言歌還是很自不量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