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家庭獎學基金(1 / 2)

因為我有了二個孩子,先後都上了學,都是需要花錢的時候。弟弟自參加工作之後他就一直要想給我幫助。逢節日或者新學期開始,他總會給二個侄女寄送賀金;遇出差了就給二個侄女買實用的禮品:書包、衣服、手表、折傘等等;知道我舍不得給她們買較貴重的文具、體育用品,叔叔就給她們送來了溜冰鞋、網球拍等等。在我學英語的一段時間裏,能否訪問出國還沒影子呢,可弟弟已經為我換好了美金送給我。到後來,弟弟竟然為我買起衣服來了。我開初堅決拒絕,弟弟知我不肯接受,他先在商店買好了,同時與營業員說好,可能回來換。而後到家要我試穿,不合適再去商店調換。如此繁複,隻為給我買件入時一點的新衣服。一片真誠,我何以忍心再堅拒不納呢?我隻能順受了。於是弟弟為我買了皮大衣、皮鞋,裝備了一身高檔服飾。為促成我買房子,弟弟又送來數萬元,並在之後又為我們買了家具、家用電器等等。

盡管弟弟的經濟條件比我略強,一是他的建築專業收入高些,二是他們夫婦都是高級職稱。可是我也不能安心地收受我弟弟的給予,這些是他辛勤勞動所得,他來得也不容易啊。再說我生活得還可以,沒到需人資助的地步。弟弟的心、手足的情我領了,這錢我可不能白白的化。但又想不出給弟弟買還什麼是合適的,那咋辦呢?我想我該記錄下來,將這一筆錢作為在我們爸爸、媽媽名下的一份積累,作為我們家族子孫輩的獎學金。

自89年2月弟弟又一次贈款侄女開始,我一筆筆都登賬了。至1996年積累了一定的數額,我就草擬了如下的文稿:

民敏獎學基金章程

一.基金宗旨

這是弟弟為家族作的貢獻,也凝聚著摯著的手足之情。

弟弟想著哥哥,不是在收入豐富時,而是生活略微優於兄長,即念念不忘以求共享。起累贈款隻是數十圓而已;哥哥想弟弟辛勞拚搏,分分浸漬著汗水,豈能輕受。然堅辭不允,隻得暫管,所贈錢物全部入帳積累;小妹為此列賬轉存,細心經營不沾其利,堅持保管好這筆同胞情誼之財。至今累成近拾萬圓之巨。相信如此勤奮之家,不會養育出惰食之蟲,應該是一代勝似一代。然君子之澤五世而斬,人世滄桑難以預料,且期望下一輩人中能有更高的追求與造就。為此,以本款項設為獎學基金。

先父楊鴻飛曾自名楊思民以表愛國懷民之心,弟弟取名為楊民生;慈母程麗英,學名程敏,哥哥取名為程敏生,均含血統綿聯之意矣。先輩已故,血脈永昌,故命名為“民敏”獎學基金。

這也是弟弟獻給雙親的愛,作為兄長享受了小弟的關懷,豈用錢物可以衡值。兒孫輩將得到實際的支持,這份愛意必將煥發出燦爛的光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