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名剛從初中畢業的16歲少年,我滿懷著憧憬和夢想,寫下了這篇小說,可惜剛寫了五萬多字,越寫越鬱悶,似乎要寫到了死角,一些資深的讀者這樣評論:我的小說缺乏文采和伏筆......
好吧,我認了。先談談我自己的情況吧:
我七歲上一年級的時候,到一年級上半學期期末考試,數學加減法仍用數手指和數腳趾計算,大家可想而知我的資質糟糕了吧?後來被數學老師一通暴打,一不小心頭撞上了牆,於是住院住了兩個星期。之後轉學了兩次學校。
當三年級轉到一個私人辦的學校後,我先天性不愛跟別人溝通,性格怪癖,而且骨頭有些略微畸形,我飽受同學欺負虐待,而本書的第一第二章就是按照我自己的情況寫的。
經曆飽受摧殘的童年,我對這個社會也有一些認知,發現它並不像想象中的那麼完美。於是我變得玩世不恭了起來。
後來,我被逼參加了夏令營,苦苦熬了20多天。這個夏令營本身其實叫我們信仰佛教和孔教,而我則是個另類。我從事情的兩麵性看待了佛教和孔教,於是在‘心得體會’寫了不少佛教欺騙和殘害我們這些良民近兩千年的事實和痛罵六道輪回虛假性的話。
所以筆者認為,我寫批判性議論文上還是很有天賦的。
但寫記敘性文章就沒什麼天賦了。
我一看到環境描寫的句子直接跳了過去。
我一看到描寫植物的文章直接略過。
我喜歡看有激情的文章。
所以到了八年級的時候,我連普通的對話描寫都寫不好......
八年級寫作水平等於一年級小學生的寫作水平......
於是我從九年級開始看起了小說,一天我最多能看400章小說,但是,九年級我還有無數的學習任務,所以我文章提高的不明顯。
我們中學是實行早讀製的,上午六點半必須要到學校,晚上六點四十五放,我看小說的時間連上廁所都爭取了起來!
......
我的寫作風格是這樣的。
搞笑是必須的。
偶爾有些激情也是應該的。
當然我說的激情是很純潔的。
其實我寫作速度是每小時1000字,所以我每次寫作時,用大腦思考的次數少,自然伏筆和文采跟不上了。
有一章,由於我的號登陸的時間長了,所以剛寫完一篇三千字的,正點擊發表,發現有延遲,網頁竟然無響應了。
本人很鬱悶,我是打字打在網頁上直接發表的,於是我白白打了三千字,大家可想而知我心情的糟糕了?於是我頭一昏,到了第七章,才會出現主角竟然威脅眾多仇人,將其中一個仇人的內褲扒了的現象。當寫到十七章時,我就覺得有那麼一點不對勁。重新回顧了一下小說,當時簡直是嚇一跳啊,錯別字一大堆,而且,自己感覺主角太凶殘了。一點都不符合我將他刻畫為純潔可愛的小少年的本意。於是,出現了脫胎換骨這一章,為了挽救主角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