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信心理分析及其矯治
迷信是人類共同的心理弱點。在知識不存在的地方,迷信更會自命為科學。
——孫波
司馬遷在《史記》中記載了這樣一個古怪的故事。戰國時期,魏國鄴縣的老百姓,聽信一個巫婆的謠言,說發洪水是河伯發怒造成的。聽說河伯很喜歡漂亮的女子,每年要為他娶一個老婆,就可以避免被洪水所淹,要不他就發怒發洪水害人。由於害怕洪水淹沒田園,老百姓被封建迷信所迷惑,於是就形成了一個每年為河伯娶妻的風俗,弄得老百姓苦不堪言。
到了魏文侯時,西門豹被任命為鄴縣令(今河北臨漳西南)。西門豹到了鄴縣這地方,見到老百姓衣不蔽體,麵黃肌瘦,正攜兒帶女地大批往外逃亡,便問道:“你們怎麼窮到這個地步呀?”當地長老回答說:“大人,這都是因為河伯娶婦的緣故,弄得我們這樣窮呀!”
“河伯娶婦?”西門豹非常驚奇,“這是怎麼回事?”
長老又回答說:“鄴縣的當地三老和縣衙吏人互相勾結,以給河伯娶婦為名,每年都向老百姓搜刮數百萬的錢財。他們花二三十萬錢為河伯娶妻,其餘的都流入他們和女巫們的私人腰包了。女巫看到哪家小戶人家有麵貌嬌好、婀娜秀麗的女孩,就強行聘娶。為她們在河邊建齋宮,將她們濃妝淡抹,打扮得高貴華麗,放在帷幔溢彩的床上,飄浮在河中,很快女孩便隨床一起淹沒了。於是稍微有點姿色的女孩兒家便全家逃亡了。現在人逃地荒,我們能不窮嗎?”
西門豹聽了憂心如焚,但不動聲色地說:“再到河伯娶婦的時候,不要忘了告訴我一聲,我也去送送新娘子。”
到了河伯娶婦那天,西門豹老早去了。他以新娘子不漂亮為名,要女巫和她的弟子下河稟報河伯,下令將她們及三老都投入河中。除了此害,老百姓無不拍手稱快。從那以後,再沒人敢提為河伯娶妻的事了。
司馬遷的《六國年表》還記載:“秦靈公八年,初以君主妻河。”初,就是從這年開始;不過何時停止的,就不得而知了。注釋《史記》的人也沒說明。司馬貞寫的《史記索隱》說:“初以君主妻河,就是說最早在秦靈公八年招用尋常百姓的女兒為君主,君主就是嫁給河伯為妻,所以戰國時的魏國還有河伯娶妻的風俗,大概就是那時遺留的。”看來,為河伯娶妻的事還傳世久遠呢。
1994年6818日,地處黃海之濱的某縣先後兩次遭到暴風雨的襲擊,黨和人民政府正組織人民群眾抗洪救災。然而,幾乎同時一股封建迷信之風在該縣刮起來,說什麼陰間和人間一樣洪水泛濫,列祖列宗處在水深火熱之中,要求在人間生活的兒女們給自己已故的親人送去l艘船(用紙或布仿製)、1雙雨鞋、7件棉衣、若幹鞭炮,以幫助他們在陰間“抗洪救災”,若父母雙亡,則要送去兩份,另外還得備豬肉3斤3兩,大米7斤7兩,還得舉辦酒席,以慰死者們戰勝洪災,重建家園。謠言很快在這個縣掀起一股迷信潮,村民們紛紛購買物品,來支援陰間的“抗洪救災鬥爭”。商店裏原來滯銷的棉布頃刻被搶購一空,本來就因水災而顯得短缺的糧食,價格猛漲,豬肉和雞蛋價格每公斤上漲了4一5元,雨鞋和鞭炮成了暢銷商品,菜場天天人山人海。
從上麵這兩個故事中可以看出,人一旦被迷信心理所迷惑,就會受其左右,釀造出一幕幕令人啼笑皆非的荒唐鬧劇。那麼,迷信心理究竟是一種什麼樣的社會異常心理呢?
一、在知識不存在的地方,迷信便自命為科學
所謂迷信心理,就是指人們由於缺乏科學文化知識,對自然界和社會上的某些事物不理解或曲解,或者對某人某物和某事的盲目信仰、崇拜時所產生的錯誤認識和盲目行為。
這種錯誤的認知和判斷,被多次重複就會發展成為一種違反科學的信念或信仰,成為當事者在日常生活中遵循和恪守的行為準則或規範,形成迷信心理與迷信行為。
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研究和認識,迷信心理則是一種人們因對現實生活不滿足而對虛幻現實的心理寄托和心理反應。在現實生活中,明明不存在某種虛幻的事物,但迷信心理者卻把精神信仰寄托其中,希望從這些虛幻的事物那裏得到慰藉,尋找自己的精神寄托和虛幻的幸福家園,到頭來得到的隻不過是莫須有的虛幻追求。比如,夢本身是人在睡眠時某些大腦皮質還未停止活動而引起的思維表象活動,夢中的情景有時是自己經曆過的事物的反映,有時則是自己想象的事物的映像。從根本上說,它是虛幻現實的反映,迷信心理者由於缺乏科學不可能是真實的,不足以信。對自然界和人類社而有的迷信心理者,卻愚昧地認為夢是未來生活的預兆,毋庸置疑,甚至不惜借用夢中荒唐之舉,在現實生活中做出某些愚昧的蠢事,以致釀成人生的悲劇。不久前,某報刊登了一篇題為《愚昧的信夢者》的報道,講了農村3個迷信夢幻者的不幸悲劇,就會給人以啟示。
其一:某鄉的農民王某,今年27歲,已生育兩個女孩子。這年3月的一天夜裏,他做了一個夢,一覺醒來,從床上一躍而起,叫醒了妻子,喜不自禁地說:“剛才送子觀音托夢給我,說我家要生男孩子,必須點20家的火,他還答應我一年之內保證會生兒子。”求子心切的王某與妻子,被夢衝昏了頭腦,決定鋌而走險。連續兩天兩夜,夫妻倆趁著月黑風高,先後竄至本村和鄰村,點燃了23家村民的麥秸垛,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000多元。玩火者必自焚。王某夫妻倆不但沒有要到男孩,也因此而雙雙進入班房,各被判刑5年。
其二:某鄉農民蔣某,在接過縣法院的判決書後,不禁放聲大哭,但他醒悟得太遲了。原來,剛過而立之年的蔣某,有一個美滿幸福的家庭。妻子俊秀賢慧,兒子聰明活潑。近幾年,他們在臨街辦了一個百貨商店,日子過得紅紅火火。由於妻子俊美出眾,他老是擔心別人有非分之想,久而久之,竟成了他的一塊心病。去年的一天夜裏,他夢見在場裏看玉米的妻子正與他人發生性關係。驚醒後,他抓起一根木棍和手電筒就往場裏跑。到場裏一看,妻子睡得正香。他一把抓起妻子,責問有誰來過,妻子矢口否認,並勸他別胡思亂想。他越發不相信。當夜在與妻子接吻中,他一口將妻子的舌頭咬掉了三分之一。他覺得這樣既“懲罰”了妻子,又“去掉”了他人的所謂非分之想,真是荒唐之至。他的行為已構成了故意傷害罪,真是“一夢成因”。
其三:最近,某縣人民法院以搶劫罪判處農民劉某有期徒刑3年,劉某聽了宣判結果,老淚縱橫,悔恨不迭:“是夢害了我啊!”原來,不久前的一天夜裏,劉的女兒因與丈夫吵架想不開服毒自殺。劉懷疑女兒是被人所害,便向公安機關提出質疑,後經公安機關和當地法院鑒定,其女兒確是因服農藥自殺。時隔不久的一天夜裏,劉某在睡夢裏夢見女兒向其哭訴死得冤枉,讓父親為她報仇。次日,劉糾集同家族的l20多名青年人,來到女婿家打、砸、搶,給女婿家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而他得到的回報是3年“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