頓時,路人議論紛紛。
“哼,我供他吃供他喝,把他養大,他不懂事,我教育教育他,還不行嗎?”那婦人大喊大叫。
“你教育教育他?看來是我要教育教育你了!按照新溪國律法,虐待子女,是可以判刑的!像你這樣的愚昧之人,非得進去蹲兩年才知道自己的過錯!”孫思媛訓斥她。
“不。不要……不要判刑……”一道虛弱的聲音傳來,孫思媛起先以為是那婦人服軟,後來才發現那聲音居然來自先前昏迷不醒的少年。
“小傻瓜,腦子還不清楚呢?”孫思媛擠出一絲笑容。安撫少年:“沒事的,我們把這個毒婦送入大牢,她就再也打不到你了。”
誰知,少年反應愈發的強烈:“不,不要把娘親送入大牢。”
孫思媛的笑容繃不住了:“你這孩子,是不是傻?她這樣對你。你還要護著她?”
那少年接下來的話特別讓人心酸:“要是把娘親送入大牢,二寶和三寶就沒有娘了。”
很明顯,那二寶和三寶就是此時仍在板車上哭泣的幼童。
蠢,蠢啊!孫思媛想罵他,卻罵不出聲。
看那二寶三寶穿的像是招財童子,很明顯在家裏十分受寵,估摸著是那婦人的親子,而他這個傻哥哥,為了讓弟弟有娘親的疼愛,寧願忍受婦人的虐待!
這和孫思媛從小聽過的,那個蘆衣順母的故事何其相似!
“傻子,都是傻子啊!”孫思媛作勢從背包裏掏東西,其實是從空間拿出一件衣服,披在少年身上。
“你這麼傻,我也幫不了你啊,唉,好自為之吧……”孫思媛牽著趙有錢,轉身離開。
那婦人沒了趙有錢的鉗製,衝少年來了一句:“算你有良心”,居然把那板車扶起來,又交到少年手上!
孫思媛在離開之後一直心神不定,腦子裏七想八想,總覺得那少年會被惡毒後娘折磨死。
終於,在她第三次進入同一家店之後,趙有錢發言了:“思媛,要不,我們去多管閑事吧?”
“好!”孫思媛欣然同意。
花了一點時間,孫思媛在街上找到了那母子四人,他們是來賣菜的,此時那婦人正在逗弄兩個幼童,那少年在地攤前招呼客人。每每賣出一份菜,那婦人都示意少年把錢送給她。
“嗨,老巫婆,又見麵啦!”孫思媛站到婦人麵前。
婦人不知道老巫婆是啥,總歸肯定不是什麼好話:“買菜掏錢,不買菜請讓讓!”
孫思媛拿出一塊金子:“不買菜,買你大兒子!”
婦人一見金子,眼睛都不帶眨的:“好,賣!”
那少年眼眶兒紅透,沒人在意。
說是買人,孫思媛其實是把少年從原本的戶籍中脫離出來,自立門戶。少年名叫梅西,十四歲,勉強夠得上自立門戶的標準,加上孫思媛二人作保,這事兒第二天就完成了。
戶部門口,孫思媛一手拿著戶部契書,一手拿著銀子:“孩子,你呆在那個家裏,我真不敢相信你會被折磨成什麼樣,你是個好孩子,不應該受那樣的苦,這錢給你,自謀生路吧。”
少年突然跪在孫思媛腳邊:“夫人,您是好人!我不知道要怎麼謀生路,您讓我跟在您身邊,我什麼活都能幹,您給口吃的就行!”
我哪裏用的著你來幹活?孫思媛在心中歎息一聲。卻也知道,逼一個十幾歲的孩子自謀生路,確實有點無情了。
看看手中那份契書,孫思媛突然想到一個缺人的地方:“梅西,你知道足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