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洛,你出來。”
我覺得自己長得不算好看,微胖,額頭不高,鼻子也不挺,甚至還有兩個虎牙,一切都不是林駱的喜歡的樣子,可偏偏有不開眼的看上我,這個人是我們學校出了名的混混,可是彈得一手好琴,我就是在拉琴的時候認識他的,家裏開酒店,純純的紈絝子弟。
他叫卓亦,多麼好聽的名字,多麼可恨的人,。
卓亦叫我的時候,憶蕭看了我一眼,那眼神就是要出去擺平的樣子,可是我對他搖搖頭,站起來出去了,走到門口還回看了林駱,他還是低頭看書,他還是一副無關緊要的樣子。
“卓亦,你幹什麼?不是告訴過你,不要來我們班找我麼?你有完沒完?”
“思洛,咱們出去玩吧,今晚有我喜歡的樂隊在‘舊情綿綿’表演,我讓他們占好位置了,就在他們旁邊。”
舊情綿綿是我們常去的酒吧,老板是一個40多歲的西安人,我第一次去的時候他在吹長笛,吹的是《舊情綿綿》,好像他特別喜歡這四個字,也喜歡這首歌。
“不去,你不上課以為大家跟你一樣閑啊,要月考了不知道嗎?而且我覺得你喜歡的樂隊我肯定不喜歡。”
“走吧,今晚老師都去喝喜酒了,就那個小眼睛,7班班主任,今天在我家酒店裏結婚,我聽我媽說的。”
“而且今晚有大提琴演奏哦,你確定不去?”卓亦又補上。
我學了六年大提琴,那種如怨如慕,如泣如訴的聲音,我第一次聽就愛上。
“真的有?你沒騙我吧?我告訴你卓亦,如果沒有,我就去舉報你上次把高錳酸鉀倒進校長辦公室門口的池塘。”我真的有點心動。
“我以我的貞操發誓。”卓亦抬起手。
“那你先等我一下,我去跟憶蕭說一聲,讓他放學來接我。”
“嘖嘖,你至於麼,李思洛,我會吞了你嗎?”
“廢話那麼多,還有我沒帶錢,你請客。”
“哎喲喂,我什麼時候讓女生掏過錢,這點氣節還是有的。”
我回到教室,衝憶蕭走去,他一臉看不懂,又看了看在門口嬉皮笑臉的卓亦,更是糊塗。
“憶蕭,卓亦說今晚‘舊情綿綿’有樂隊表演,而且有人拉琴,還有老師今晚也不會來,我去看看去,你等會來接我好吧?”我賤賤地看著他。
“李思洛,你想通了?改喜歡卓亦了?不對啊,你就算不喜歡林大少也不應該是卓亦啊,他對你下迷藥了?”他作思考狀。
“去你的,我隻是去欣賞藝術,藝術你懂不懂,跟你說你也不會懂。而且我去了你就可以去我的位子坐,旁邊是高歌哦,女神哦!”
在我的威逼利誘下,他同意來接我。然後我去找高歌交待一下,告訴她如果有老師來查就說我上廁所去了,高歌也同意了。
我再走到門口的時候發現林駱看著我,我不知道該看哪,扯著卓亦就走了,林駱,我跟你賭,我賭你會有辦法阻止我,隻要你這樣做,我就賴定你了。
卓亦沒騙我,真的有樂隊,真的有大提琴,拉琴的是個黃發,妝容妖豔的女子,發根處已長出新發,腳趾甲上染著濃濃的紅色,最重要的是她還嚼著口香糖,救救我吧,這是藝術?憶蕭我錯了。就在我在走與不走之間糾結的時候,憶蕭的短信來了:回來,林駱說今晚考政治,他現在去印卷子,估計10分鍾以後開始。
林駱,是你逼我的。
我把短信給卓亦看了以後,他幽怨地看著我,說還有壓軸戲,看了再走。我講了如果遲到林駱就會告訴班主任以後,他要送我,我拒絕了,“不是還有壓軸嗎,我自己走回去吧,又不遠,5分鍾都不要。”卓亦沒再強求,或者他真的是想來看表演,隻是想找個伴。去去去,李思洛,不能替卓亦洗白。
果然,我回到教室的時候林駱還沒來,大家都在安靜的看書,我悻悻地看了憶蕭一眼,然後衝高歌吐舌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