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是一個農村姑娘,叫小雨,和很多的孩子不一樣,我16歲就開始工作了。或許,我應該慶幸,在16歲的時候我是去工作了,而不是像村裏其他姑娘一樣嫁人。然後生幾個孩子。過著村裏所有人都過的生活。
從11歲開始一直到16歲我都我是借住在舅舅家的,爸爸媽媽常年在外工作,無法分身顧及兩個孩子。我住在舅舅家,弟弟小晴住在姨媽家,爸爸媽媽都是地地道道的的農民,沒有文化,就連孩子的名字都是看著天氣取的。爸爸說,我出生哪天正好下著毛毛小雨,取名就叫小雨,弟弟出生哪天天氣晴朗就叫小晴。可能又該慶幸了。爸爸給我們姐弟取名的時候看的是天氣,而不是家裏養的那麼貓貓狗狗。隔壁家大嬸的孩子叫二狗子,聽說二狗子的爸爸給二狗子取名時想破了腦也想不出一個好的名字,能想到的村裏都已經有人取過了。比如:小春、小夏、小冬、小秋、小花、小桃,這些名字在村裏人看來讀是好名字,夠優雅。都是讀過書的人才能想到的。二狗子的奶奶就抱著孩子打趣說,小狗狗,你爸爸還沒給你想好名呢,要不就叫你小狗狗好了。在我們那個地方,小狗狗的稱呼都是指小乖乖或者長者對晚輩親切的稱呼。於是,有一個哥哥的二狗子,在他爸爸最終的決定下有了二狗子的這個名字。
村裏人的生活很簡單,白天上地裏幹活,晚上回家吃完飯睡覺。他們的理想也很簡單,能吃飽,能穿暖就好,一家人健健康康能生活在一起無病無痛就是他們一生所求。
我的爸爸媽媽也一樣,卻又不一樣,他們希望我們兩個兒女能健康長大就比什麼都好。同時也希望我們能多讀點書,於是,我的父母成了村裏第一批離家打工的人。
可是天不如人願。我15歲那年,生了一場大病,那場病花光了家裏所有積蓄。而這一切還得從我14歲那年說起。
我住在舅舅家,弟弟住在姨媽家,舅舅也經常在外工作,很少回家。舅舅家裏還有兩個比我更小的弟弟妹妹。我平時不光要住做家務,還要照顧弟弟妹妹。14歲,我不知道在一個城市,14歲的孩子在做什麼,或許是在父母的懷裏撒嬌,或者是在學校裏舒適的學校。14歲,我放學回來後要幫舅媽幹很多活。那年春節,我告訴媽媽,我想她了,媽媽說春節加班工資是3倍她和爸爸都不想回家過年,想多掙點錢。最終爸爸決定春節接倆孩子到他們打工的城市和他們一起過年。
到城裏的時候,是爸爸去車站接的我和弟弟小晴。爸爸騎著一輛很舊很舊的摩托車,分不清楚這輛摩托車最初到底是什麼顏色。摩托車黑色坐墊裏的海綿已經有一些翻出來了,一塊一塊的,很醜很醜。爸爸的麵容似乎和那輛摩托車一樣,滿臉皺紋,滿臉滄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