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經看過那樣一篇文章,忘記一個人需要多長時間,是按星座分的。我是金牛座,我忘記一個人需要五年時間。五年,我可以做好多事,五年,我可以從新去愛一個人。但是我沒有。那段時間,我的心情不是很穩定,過後感覺到自己很自大。至少那時還沒有徹底忘記她。
那一次是11月10號晚上,我發了一條說說:光棍節,如果她給我打電話我就不回家了,約吃飯,如果她不打,那我就回家。
老實說,這句話本來不是給雨馨兒說的話,但是寫這條說說時,我承認我想過她。
直到11月11號下午,我們放假,我在等電話,隻可惜等到的不是我希望等的人的電話,而是雨馨兒的電話。她和白媛在一起吃飯呢,問我去不去,我說不去了,我回家去呀。
掛了電話之後,我才覺得有些後悔。我又打電話給她,問她在哪裏?我過去了,他們正吃的起勁呢。我也少吃了點。吃完後,白媛讓我掏錢,心裏有些不舒服,我覺得沒必要我掏,雖然我知道她隻是開玩笑,我也拿錢,但是我就得開嘛?憑什麼?如果說是雨馨兒還和我在一起,我一定掏。隻是我們已經不在了。
他們要去玩,問我去不去,我沒地方去,也不想回家,然後就一起去了。去了之後我後悔了,直到那天過完之後我就後悔了。覺得自己特別傻。我們去了台球俱樂部,去了歌舞廳,去了ktv,都是些未成人禁止入內的場所。
第一次去歌舞廳,我不懂,也不會玩,他們讓我喝酒,讓我抽煙,我都拒絕了。他們出去玩,我就在那裏玩手機,不理會他們。說了也聽不到。直到晚上一點多兩點,我們才出了歌舞廳,然後去了夜市,吃了點東西,然後問我去哪裏玩?我說隨便。本來就是跟著雨馨兒出來玩的,隻是看來他們的關係比我好多了。
我覺得自己好像一個多餘的人。真不知道何必在這裏受他們無視。到了ktv,他們三個人,加上雨馨兒,白媛,還有我,總共六個人。坐在裏麵,輪不到我點,更輪不到我唱,偶爾有幾首他們不會了把話筒遞給我,我也不會,跟著瞎唱。看著他們唱著歌,我無可奈何,隻得那樣幹坐著。
直到等到他們玩開心了,玩完了,我才和他們一起回家,我當然不能回家,所以我隻能去網吧過夜。一點多了,網吧裏的大部分人都在睡覺。而我找了個角落,特別的冷,以至於晚上基本都沒有睡覺,就算睡著了也會被冷的醒過來。不知道為什麼,我每次都會找角落。可能我的心都是黑暗的。連一絲光明都不曾有過。
過去的我不想他從新回來,舊了,破了,還要它幹嘛?
那次,雨馨兒居然給我說;“因為我的一條說說,有人說我不珍惜你,有人還罵我?“我不知道該怎麼樣去回答,或者說是安慰,因為我知道自己並沒有犯錯,我隻是發了說說,但是我並沒有說她,我問她那個人是誰?誰說的,她不肯,但是我已經有了懷疑的人了。
可能隻有那麼幾個人會那樣做。當我打電話給雨馨兒時,我隻是作為朋友的關心,隻可惜她卻總是敷衍,那樣我就覺得我根本沒必要去安慰她。
她已經有了男朋友,何必還要我還安慰呢?每一次聊天,她總是給我哭訴說,她男朋友對她不好,從不考慮她的感受,我隻想在心裏說一句:對你不好那就沒必要在一起啊。
既然不好,那就離開,隻是她說:她太喜歡他了。她可能從未這樣喜歡過我,而我也可能隻是一廂情願吧。
青春很短,但是有了雨馨兒,我的青春就不算太無趣。
在我心裏的雨馨兒,她變了,不在那樣可愛,不在那樣迷人,有的可能隻是更多為她自己著想。
我的空間有很多的說說,但是我在寫每一條時,都會想到她,她在我心裏早已揮之不去。我盡可能的不去碰我那條不可愈合的傷疤。隻是經過一些刺激還是會疼,會痛。
我不是金剛,我沒有堅強的內心,我沒有華麗的外表,我有的隻是一顆平常心,感動不了別人,卻隻能讓自己受傷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