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你對於那個問題完全了解,對於“決定”的後果,也有了充分的把握之後,那你不妨立刻加以決定,因為這時你的確已無所顧忌了。
這就是說:決定的快慢,必須依實際的情況取決,切勿在事實還未允許你決定之前,便急躁不安、草率行事。
有許多場合,常常使我們發覺自己過去的見解完全是錯了,尤其是當你的情感受了刺激,或你這項見解的動機,隻是由於一樁無關緊要的小事時。
美國著名的化學家李托,有一次若不是他在決定行動之前等待了一會,幾乎就會鑄下一個大錯。
他說:“當我獨立經營了幾年化學工廠之後,有一次,忽然賠了一大筆錢,幾乎使我多年來辛勤經營所得,完全付諸東流。當時我真是懊喪萬分、寢食俱廢。我竟認為經營這樁事是永無希望了,準備仍舊去做一個職員,因為當時剛好有許多薪水還不錯的職位,可以任我去選擇。”
“於是我在當天下午,就開始動手結束我幾年來辛苦經營的公司,我把許多平日視為一刻不能分離的東西,都一一束諸高閣……”
“但是,湊巧就在這時,從前我曾經服務過的一家公司的經理來拜訪我。我不等他問我,就把自己的煩惱告訴了他。他聽了似乎有些不解,卻從懷裏摸出表來,看了看說:“現在已是晚餐的時刻了,讓我們吃了晚飯再談這事吧!”
“他把我領到他所創辦的俱樂部裏,隨便點了幾樣美味可口的菜肴,兩人在席間東談西扯,吃得十分高興。當時,我的煩惱也因而逃得無影無蹤了。”
“後來那位經理在言語間,問起我剛才究竟有些什麼煩惱。‘沒有什麼’,我說,“那不過是我一時的感情行動罷了。”
“晚餐歸來後,我極舒服地睡了一晚。第二天醒來,立刻覺得神清氣爽,精神振作了不少。想起昨天自己一場無謂的胡鬧,反而覺得十分好笑。從那天起我決定仍舊從事我的工作,永不因為任何阻力而放棄。”
“同時,這次的事也給了我一個極寶貴的經驗:就是一個人當他的精神受了刺激,或感到饑餓、疲乏等種種不適時,千萬不要決定任何事情。因為那時你至少已經失去了一半的判斷力,如果你草率決定,事後你一定會覺得悔不當初。”
所以當你決定一件不好的事情之前,最好先問問自己:身體上可是有些不適?心中可有些煩悶?
如果你覺得確實有些身心不安,最好先去好好地吃一頓豐盛的美餐,或舒舒服服地睡一覺,或到郊外去散散步,吸些新鮮的空氣。如果你有一些小疾病,更應做最適當的療養,使你的身體和心情早日恢複健康。
當你的精神恢複飽滿,身體恢複舒泰之後,你的眼光就可以恢複往日的銳利,頭腦也恢複了往日的清醒,於是你可以重新搬出你的理智,把你昨天所做的決定“複審”一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