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的整理完畢後,再套上一套網上淘來的白色廉價運動服,背上一隻小巧雙肩包,水沫兒就急乎乎的跑來酒吧上班。
然後,然後就遇著了那個瘋女人。
水沫兒不禁悄然長歎了一聲。
思來想去半天,現在,基本上可以斷定,這照片上摟著自己的男人,就是那晚的五十塊。
隻是,這照片是誰拍下的?什麼時候拍的?
還有,自己隻是想多賣些力氣,多掙上一點點錢,就有這麼難麼?!
累死累活不說,今兒倒是搭上一個喪權辱國的大嘴巴子了。
外加,所有的認識自己的人,都確信是自己跑去當三兒了。
水沫兒隻覺得自家的鼻子酸酸的,卻偏無淚流。
隻是將那張該死的照片一把揉皺,拋到一旁的廢紙簍中。
然後,握緊雙拳,長長尖尖的指甲,立時刺破了掌心的細嫩肌膚,引來一陣刺痛。
這些個,該死的!
水沫兒恨恨的暗咒了一聲。
偏生,嚴媽急三火四的衝了進來,一疊聲的連聲嚷道:
“沫兒啊,你坐在這邊,這麼久了還不上台,是不是又在想你那位相好的了?!就是想,也得分些場合呀,外麵的客人,都開始在起哄敲桌子了!”
水沫兒固執的仰頭辯道:
“嚴媽,我想起來了,照片上那人,就是那晚的一百塊!”
“啥個一百五十的,管他是誰,咱們現下都沒空去想,趕緊的上場去唱,才是真的!你看客人們都著急了!”嚴媽急得額間青筋暴漲,隻管拿手來拖水沫兒。
水沫兒長歎一聲,隻得低頭,認命的拿起一支麥,提裙緩步而出。
五光十色的小舞台上,燈火通明。
水沫兒朝著觀眾淺淺的欠了欠身,而後,衝著音響師微微的點了點頭。
一段熟悉的前奏,立時輕柔舒緩的響起。
水沫兒眼睫低垂,隻在那一霎那,那種憂傷的感覺,立時滿布了全身。
因著母親過世得早,父親一人帶著倆個年幼的孩子,家境困苦,所以,那種無奈而又憂傷的感覺,曾經是伴著水沫兒過完了一整個灰色的童年。
用淒婉的歌聲,唱出心中點滴傷痛,對於水沫兒來說,是件再容易不過的事了。
出來混了這麼久,水沫兒早就練成了一套翻唱機般的過硬本領。
任一首當紅曲子,隻要拿過來簡單的聽上幾遍,再記記歌詞,一首水記新歌立刻就能橫空出爐,馬上就可以登台唱了。
而且,每次唱歌,憑著水沫兒當時不同的心境,她還能唱出一種與眾不同的味道。
所以,喜歡聽水沫兒唱歌的客人,一直都是很多。
她待的這間酒吧,也因著這個緣故,生意跟著火爆了許多。
輕啟櫻唇,這一次,水沫兒翻唱的,是時下最流行的《致青春》
他不羈的臉,像天色將晚。她洗過的發,像心中火焰。短暫的狂歡,以為一生綿延。漫長的告別,是青春盛宴。我冬夜的手,像滾燙的誓言。你閃爍的眼,像脆弱的信念。貪戀的歲月,被無情償還。驕縱的心性,已煙消雲散。
瘋了,累了,痛了人間喜劇笑了,叫了,走了青春離奇。良辰美景奈何天,為誰辛苦為誰甜。這年華青澀逝去,卻別有洞天。良辰美景奈何天,為誰辛苦為誰甜。這年華青澀逝去,明白了時間。瘋了,累了,痛了人間喜劇笑了,叫了,走了,青春離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