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店外的大街上,一群看客圍成一圈看戲。圈子裏有兩個人,一個三十多歲的男人,麻臉暴牙,背上豎了一旗,上書“無憂魔杖”四個大字。另一個十七八歲的少女,樣貌一般,衣著整潔樸素,氣質清爽,肩上挎著一個舊包,從包上的粗糙線條可以看出這個縫製書包的人的手藝並不高明。
男人說道:“你這姑娘怎麼胡攪蠻纏,都說這魔杖不是我賣給你的了。”
少女說道:“你不用狡辯!你模樣這麼怪,就算化成灰我也認得你。快把錢退給我!”
男人厭煩地說道:“你真是不講道理!你說是我賣給你的,有證據嗎?”
少女理直氣壯地說道:“我就是證據!你這人存心不良,居然拿著假魔杖四處騙人,像你這樣怎麼做生意?”
男人嚴厲地說道:“小姑娘,我是看著你年紀小,不和你計較。你不要在這裏胡說八道,敗壞我的聲譽!”
少女毫不畏懼地瞪著他說道:“你都做出來了,還怕人家說嗎?我告訴你,雖然隻有三十元,但是這個虧我是不會吃的,今天既然撞見了你,不把這三十元錢吐出來,你就甭想走!”
男人氣道:“你自己貪便宜買了別人的劣質魔杖,現在還跑到我這裏來敲詐,你算什麼大學生?我現在就走,你能怎樣?”
少女從口袋中掏出魔杖,說道:“你試試!不要逼我動武呀!我可提醒你,你身上的那些魔杖如果因此報廢,與我無關。”
男人氣極而笑,無奈地對圍觀的看客說道:“眾位來評評理!哪有這麼霸道的人,拿著壞魔杖到我這裏騙錢,這麼理直氣壯不說,居然還想打人,你們說說,世上有這道理嗎?”
一個看客說道:“小姑娘!你是不是記錯人呢?畢竟已經過了兩個月,記憶難免模糊。”
少女說道:“我在班裏每次考試都拿第一,你如果不信,我可以把蒼愛的《社會論》全背給你聽,保證一字不差。”
一個看客說道:“小妹妹,就三十元錢,用得著這樣嗎?”
少女說道:“那麼,你給我三十元。”
這個看客說道:“我憑什麼給你錢?”
少女說道:“你不是大方嗎?三十元對你來說不算什麼,你給我呀!”
一個看客說道:“小丫頭,算了,那麼久的事現在想說也說不清楚了,就當拿錢買個教訓得了。”
少女說道:“老爺爺,你這是什麼話?如果人人都像你這樣,那些騙子不就猖狂了,整個社會不就亂套了。你如果覺得自己對,那好呀,你給我三十元,就當你被我騙了,行不?”
一個看客說道:“同學,你又沒證據,警察也不會認為你有理的。”
少女說道:“按你這麼說,我現在剁掉你一隻手,你有證據就讓我賠,你沒證據就這麼算了。”
這個看客說道:“是的。如果你真能不留證據地砍掉我一隻手,我也隻有認了,誰讓我沒證據呢!當時你如果能向他要張收據,現在也不會爭來爭去了。”
少女說道:“迂腐!如果法律能夠解決所有事情,現在社會上就不會出現那麼多罪犯了。一個人如果不懂得自己保護自己,而完全依靠法律,最後難免死路一條。”
一個看客說道:“你怎麼可以說出這種無法無天的話呢?虧你還是受過高等教育的人。”
少女說道:“法律是我們的工具,不是被供奉起來的神。一個隻知說法不知用法的人是個呆子;一個隻知守法不知用法的人是個蠢材。”
一個看客說道:“大學生,說話顧及點自己的形象,你這樣快趕上潑婦罵街了。”
少女說道:“誰告訴你大學生就不能罵人?我們學校可不是培養書呆子的地方,而是培養超人的地方。你們有禮貌,我們就會比你們更有禮貌;你們講道理,我們就會比你們更講道理;你們如果騙人,我們就會比你們更會騙人;你們如果野蠻,我們就會比你們更能野蠻。別把大學生當作清高的好看的擺設,我們是比你們更強的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