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條忠告:南極、公海以及月球和火星等天體是全人類共同的財產,這些區域和天體不得由任何國家提出主權要求,通過利用或占領,或以任何其他方法據為己有。另外,對這些區域和天體的開發隻能用於和平目的。
月球屬於誰?
關於月球的國際公約主要有兩個,一是《關於各國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體在內的外層空間活動的原則條約》(簡稱外層空間條約),它於1967年10月生效,中國於1984年加人這一條約;二是《指導各國在月球和其他天體上之活動的協定》,簡稱《關於月球的協定》,為一係列的防止太空軍事化、和平利用太空與太空資源的文件之一。1979年12月5日由第34屆聯合國大會未經投票通過。協定包括序言和21項條款,內容涉及探索和利用月球,自由進行科學研究,礦物樣品的取樣和保護,設立月球登陸基地以及向月球發射航行站等問題。協定宣布,月球及其自然資源是“全體人類的共同財產”,“月球不得由任何國家提出主權要求,通過利用或占領,或以任何其他方法據為己有”;“在月球上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或從事任何其他敵對行為或以敵對行為相威脅,均在禁止之列”;“禁止在月球上建立軍事基地、軍事裝置及防禦工事,試驗任何類型的武器及舉行軍事演習”。協定規定“月球應供全體締約國專為和平目的而加以利用”,並強調“月球的探索和利用應是全體人類之事,並應為一切國家謀福利,不問它們的經濟或科學發展程度如何”。
這兩個公約的核心內容有二。一是月球是人類共同的財產;二是月球隻供人類和平利用。然而不能忽視的是,誰有能力到達月球進行開發利用,誰就能先受益,誰就占據了月球競爭製髙點。
南極主權之爭
關於月球圈地運動的爭論很容易讓人們聯係起50年代人們關於南極圈地運動的爭論。50年代初期,很多國家對南極提出了領土主權要求,這些國家中有的是南極的近鄰,而有的則是八杆子打不著的國家,比如在北半球的蘇聯、美國和日本。
1955年7月,阿根廷、澳大利亞、比利時、智利、法國、日本、新西蘭、挪威、南非、美國、英國和蘇聯等12國代表在巴黎舉行第一次南極國際會議,同意協調南極洲的考察計劃,暫時擱置各方提出的領土要求。1957~1958年為國際地球物理年,上述12國的1000多名科學家奔赴南極,他們從後勤保障、科學家考察到資料交換等方麵進行了廣泛而有成效的合作。1958年2月5日,美國總統艾森豪威爾威爾致函其他11國政府,邀請他們派代表到華盛頓共同商討南極問題。從1958年6月起,12國代表經過60多輪談判,於1959年12月1日簽署了《南極條約》。條約於1961年6月23日生效,美國為南極條約的保存國。
條約的宗旨和原則規定,為了全人類的利益,南極應永遠專用於和平目的,不應成為國際紛爭的場所與目標。其主要內容包括:禁止在條約區從事任何帶有軍事性質的活動,南極隻用於和平目的;凍結對南極任何形式的領土要求;鼓勵南極科學考察中的國際合作;各協商國都有權到其他協商國的南極考察站上視察;協商國決策重大事務的實施主要靠每年一次的南極條約例會和各協商國對南極的自由視察權。
中國於1983年5月9日加人南極條約組織,1985年10月7日被接納為協商國。至1997年,成員國達42個,其中協商國26個,非協商國16個。
南極條約體係是指《南極條約》和南極條約協商國簽訂的有關保護南極的公約以及曆次協商國會議通過的各項建議和措施。
除《南極條約》外,南極條約協商國又於1964年簽訂了《保護南極動植物議定措施》,1972年簽訂了《南極海豹保護公約》,1980年簽訂了《南極生物資源保護公約》,1988年6月通過了《南極礦物資源活動管理公約》的最後文件。不過,《南極礦物資源活動管理公約》在向各協商國開放簽字之時,由於《南極條約環境保護議定書》的通過而中止。但由於南極條約環保議定書中的很多條款係直接引自礦物資源活動管理公約,因此,《南極礦物資源活動管理公約》仍被視為可引為參考的重要法律文件。1991年10月在馬德裏通過了《南極環境保護議定書》和“南極環境評估”、“南極動植物保護”、“南極廢物處理與管理”、“防止海洋汙染”和“南極特別保護區”5個附件,並於10月4日公開簽字,在所有協商國批準後生效。
1980年1月,應澳大利亞南極局的邀請,中國科學家張青鬆、董兆幹首赴南極考察,從而揭開了中國南極考察事業的序幕。1981年5月,經國務院批準,國家南極考察委員會正式成立,中國南極考察事業走上正軌。1983年5月,中國參加《南極條約》議案,正式成為該條約的締約國之一。1985年10月7日,中國成為南極條約第17名協商國成員,使中國在南極國際事務上有了發言權和決策權。1986年5月,南極研究學術委員會的成立,使中國南極科學研究有了權威谘詢機構。1986年6月,中國加入了國際南極研究科學委員會。1988年6月,中國成為《南極礦產資源活動管理公約》簽字國之一。1989年10月,中國極地研究所在上海成立,它既是中國極地研究中心,也是中國極地情報資料中心。1991年10月,中國參與了《關於環境保護的南極條約議定書》的討論與製定。
1984年10月15日,鄧小平同誌為中國首次南極考察題寫了“為人類和平利用南極做出貢獻”的題詞。1984年11月,中國首次組隊赴南極考察,並於1985年2月在西南極喬治王島建立了中國第一個南極考察站——長城站。隨後,1989年2月,裝備了南極考察和運輸專用船“極地”號抗冰船的中國南極考察隊,又在東南極拉斯曼丘陵建立了中山站。考察站的建立,標誌著中國工業、科技、航運能力等綜合水平躍上新台階。為配合考察工作,在黑龍江亞布裏建立了南極訓練基地,在上海浦東建成了中國極地研究所,並先後裝備了“向陽紅10號”、“極地”號兩艘萬噸級的科學考察船。從1994年10月28日起,第11次考察開始。此次考察使用了大型破冰船“雪龍”號,它是中國(截至1994年)惟一一艘能在極地洋區航行的大型破冰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