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時許,我將自己的出租車泊在上陽路和平路交叉口,等著拉客。
忽然,一個女孩,一個陌生的還稱得上漂亮的女孩湊到我車窗前,低聲向我乞求道:
“師傅,有幾個人總踉著我,無法擺脫。你幫幫我,帶我走吧。”
這個女孩,大約十七、八歲,從衣著打扮到舉手投足都極像我們這個城市的每一個青春時尚的姑娘。但我一下子還是知道了她不是我們本地的——她操的是豫東農村口音,也許就是周口的。做了多年的的哥,對各地方言,我還是有些分辨能力的。(後來事實證明,她確實就是來自周口的。)
我一下子警覺起來,莫非,這個來自異鄉的女孩被人劫持了嗎?
“哪幾個人?”我下意識地問。
女孩將頭向後一擺,道:就他們倆。
我看清了,女孩身後兩步遠,正虎視眈眈地站立著一男一女。男的二十出頭,著一身筆挺的西裝,身材高大,麵目凶悍,女的三十上下,肥頭大耳目光陰森,看樣子,都不是善良之輩。我打著車子,說道:好,走吧。
女孩便拉開我右側的車門,作勢欲上。
那對男女見狀快步奔了過來。男的一把揪下了女孩,口中冷冷地道:“做什麼,做什麼?”女的說:“你不能走。x x將你交給我們,我們不能隨隨便便讓你離開。”
女孩的眼淚便忍不住飛濺而出,淚眼婆娑地向那二人嚷起來:
“你們扣壓了我的手機,又拿去了我的錢,還想做啥?”
這對狗男女,一定在做著什麼見不得人的勾當。血,一下子湧上我的腦門。我忍不住要“仗義執言”了。
“你們認識這個女孩嗎?”
我問他們。
男青年吱唔道:“當然認識了,我是她男朋友。”
女孩接口道:“你怎麼會是我男朋友?那你說我叫啥名子?我根本就不認識你。”
一邊的女人陰惻惻地說:“反正你不能走。x x 不點頭,我們不會放你走的。”
女孩見我插了話,膽子大了些,大聲和那對男女吵了起來:“你們幹嘛要踉著我?我又不認識你們。我要回家!我要回家!!我要回家!!!”
……………………
我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
這一定是個遭人劫持失去自由的異鄉女孩。我不由得從口袋摸出手機想要報警。
但猛然間,我意識到,不能在這兒報警。那對狗男女,就站在我車旁伸手可及的地方,他們見我報警,會不會狗急跳牆挾持女孩快速離去?會不會記住我的車號在事後對我施以報複?會不會棄去女孩逃之夭夭?
我將車子調過頭,開出100米遠,然後拿出手機撥通了“110”。對值班人員說,在上陽路“蘭香量販”門外,有一女孩被人控製,請求派員解救,又詳細地述說了那三人的體貌特征衣著打扮。
兩分鍾後,當我又將車子駛回“蘭香量販”門前時,女孩和那對男女還在僵持著。一旁,圍觀者愈來愈多。女孩甚至對圍觀者喊起“救命”來。那個狡猾的女人怕路人起疑,就裝作若無其事地對大夥說,女孩和那男子是對戀人,鬧了點小別扭。還點頭哈腰地對眾人道:
“不要看了,不要看了,我們自家的一點小事……”
看著女人拙劣的表演,我不禁啞然失笑:等著吧,警察馬上就要來收拾你們了。
片刻後,一輛警車飛奔而至,兩個警官走下車來。女孩衝出人群,麵對警察喜極而泣:
“我要回家,我要回家,我要回家!……”
在我的暗中指認下,那對欲逃的凶悍的男女被警方控製了。
在女孩向民警的簡短的訴說中,我終於明白了:女孩是周口人,幾天前被一熟人以幫找工作為借口騙來三門峽。當她明白是朋友將她騙來做傳銷時,堅決不幹,要求回家。但那些人扣壓了她的手機,搜去了她衣袋中所有的錢,還限製了她的人身自由。今天下午,女孩乘人不備路上大街,但仍然被這對狗男女追了上來……
再後來,女孩和那對男女一同被警方帶往派出所。路人漸漸散去。我也默默地駕車離開了。我不知道,那對凶悍的男女是否受到了相應的處罰,也不知道,那個為害社會的傳銷團夥是否被警方打擊取締。但是我知道,在我的幫助下,那個受騙的異鄉女孩一定獲取了自由,很快就會回到她溫馨可愛的家裏,見到她日思夜想的親人。
沒有人知道是我報的警,包括那個獲救的女孩。
朋友們,你們說,我算不算個“無名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