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婦女兒童社會保障的含義與意義
(一)婦女兒童社會保障的含義
所謂婦女兒童社會保障,是指國家和社會為保障婦女和兒童的權益而實施的一種製度安排。現代社會中,作為社會成員的重要組成部分,女性廣泛分布在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麵,政治、經濟、社會地位不斷提升,女性與男性一樣享有社會保險、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等各種社會保障,同時由於女性生理特點和母親職能等特殊原因,女性還享有與此相關的特殊保障;兒童是國家、社會的未來,他們的成長、健康、教育、權益受到特別關注,國家和政府也建立起相關保障措施以保證兒童的健康成長。為保障女性和兒童的各項權益,同時考慮到婦女與兒童之間的天然聯係,很多國家將婦女和兒童作為一個整體,建立了一係列的保障項目,形成了婦女兒童社會保障。
(二)婦女兒童社會保障的意義
1.婦女兒童社會保障有利於促進性別平等
男女平等是社會公平、公正的重要內容,它要求保證男女平等地享有發展的權利、機會和資源,平等地分享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現代社會中,婦女如果沒有勞動和社會保障權利,便不能通過其自身勞動或接受國家與社會提供物質幫助而得到正常物質生活的來源,也就談不上自主地參加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實現男女權利平等。婦女社會保障,有助於消除對婦女的歧視、虐待、遺棄、殘害,從而實現婦女平等地參與社會經濟活動的權利和平等的發展機會。
2.婦女兒童社會保障有利於提高人口質量
婦女生育關係到整個民族的勞動力再生產。因而,禁止女性從事有礙於下一代健康的工作,對婦女孕育過程提供服務和幫助,對兒童的成長給予指導和資助,對婦女兒童的生活、就業、教育和醫療保健提供各種服務和幫助,減輕婦女的經濟負擔和心理負擔,從而有利於婦女以健康的體魄孕育“民族的未來”,保證優生優育,從基礎上提高全民族人口質量。因此,通過對婦女兒童的物質幫助和服務,為國家和社會提供優質的人口和高素質的勞動力資源,已成為很多國家人口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
3.婦女兒童社會保障有利於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傳統社會,婦女的聰明才智受到極大的抑製。現代社會,婦女兒童社會保障促進了性別平等,而性別平等不僅可以提高社會勞動力資源的有效配置,而且能夠最大限度地釋放蘊藏在婦女勞動力資源中的巨大能量,從而對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產生巨大的影響;另一方麵,保障婦女權益可以提高婦女在家庭與社會生活中的地位,消除落後的性別文化在生育過程中“重男輕女”思想的影響,改變人口性別比例失的現實狀況,保持人口自然性別的生態平,有力地推動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4.婦女兒童社會保障有利於實現家庭與社會的和諧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家庭的和諧是社會安定的基礎。而婦女兒童對家庭的和諧穩定至關重要。婦女參與社會勞動,承擔著家庭和社會兩副重擔,容易引起身心疲勞,損害個人健康,影響家庭生活。婦女兒童社會保障,為職業婦女提供家務勞動和養育子女的支持,既有利於緩解婦女的工作生活雙重壓力,又有利於下一代的健康成長,促進家庭和睦,從而有利於社會的安定。
二、婦女兒童社會保障的內容與形式
(一)婦女兒童社會保障的內容
1.婦女就業保障
婦女就業保障是通過立法和政府的有關政策、措施,保障婦女享有平等的就業權利和機會,並對女職工實行特殊的勞動保護,以使婦女能平等地參與社會經濟生活的製度安排。強調婦女同男子一樣享有相同的就業機會的權利,享有相同的自主選擇職業的權利,是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權利的一個重要方麵。
對婦女就業權的保護,主要體現在以下五個方麵:其一,從勞動崗位上保護婦女就業。凡是適合婦女就業的崗位或工種,用人單位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其二,從錄用標準上保護婦女就業。凡是適合婦女就業的崗位或工種,用人單位在聘用、培訓、晉升人員時,不得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其三,從勞動待遇上保護婦女就業。婦女就業期間享有與男職工同等的待遇,包括實行同工同酬、同等的培訓機會和晉升機會等。其四,從孕育生育方麵保護婦女就業。用人單位不得在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其五,從特殊勞動方麵保護婦女就業。一般禁止女職工從事有毒、有害、危險和強體力勞動;限定女職工工作時間;對處在孕期、經期、哺乳期和更年期的女職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婦女就業保障有利於提高婦女就業率、就業質量,促進婦女就業與家庭責任的和諧。
2.婦女生育社會保障
生育社會保障是指國家為懷孕和分娩的婦女提供物質幫助和產假,以保證母親和孩子的基本生活及孕產期的醫療保健需要而實施的製度。
建立婦女生育社會保障既能夠保護女性的生育功能,保護母嬰健康,維護人類自身的繁衍,又可以保護女性勞動力資源,為女性創造參與和發展的機會。由於社會製度、社會經濟、社會政策、民族文化等的影響,各國生育保障的內容、保障水平各不相同。目前,除西方福利國家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生育社會保障外,大部分國家主要通過生育社會保險為職業女性提供保障。生育保險主要提供生育醫療保健服務、生育假期、生育津貼、育兒假期及育兒津貼等幾項待遇。生育保險一般被用來幫助法定範圍內的勞動者因生育而導致的經濟風險,對於在生育社會保險覆蓋範圍之外的孕產婦女,各國一般通過社會救濟和婦女兒童福利為其提供保障。
3.婦女兒童健康和兒童成長保障
婦女兒童健康和兒童成長保障是國家為保護婦女兒童的健康,給兒童創造一個良好的成長環境,而提供的一係列法律保障和保健服務。
各國設立的保障項目主要有:一是對使用童工的限製。國際勞工組織和很多國家都規定禁止使用童工,因為兒童身心都處於發育階段,過度的勞動和職業傷害會摧殘兒童身心健康,影響健康成長。二是婦女特別保健服務。女性承擔了人類繁衍的社會責任,針對婦女生理特點,很多國家為其提供減費或免費的健康服務,把照顧女性的健康作為社會福利的重要方麵。三是家庭補貼。以家庭為對象建立補貼製度,對有兒童的低收入家庭給予幫助並發給每個孩子兒童津貼。四是兒童免費教育。兒童教育是各國社會福利的重點,多數國家都規定兒童免費接受初級、中級教育,有的國家還規定兒童免費享有學習用品及在校午餐。此外,相關的保障項目還有嬰幼兒照顧和殘疾兒童照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