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81章 愛得多了就成了傷害(1 / 1)

郝洪亮

那年,公司總部派我去南昌分公司工作,正好老同學小雨早在此處安營紮寨。於是,我欣然接受他的邀請,與其合住。與他同住的還有他畢業多年的弟弟永誌。

永誌的穿著非常時髦前衛,根本看不出是一個鄉下孩子,花錢也大手大腳。工資本來不高的他三天兩頭地跟哥哥要錢。別看小雨自己平常節衣縮食的,可是對他弟弟特大方,幾乎是要多少錢就給多少錢。

我對小雨說,別這麼慣著你弟弟,對他不好的。可小雨說,弟弟命苦啊,要不是以前家境貧寒,父母隻能供我一人上學,不然弟弟也會上一所名牌大學的,我要給他補償。說著,小雨流淚了。

不久,公司要派小雨去外地工作。小雨一再叮囑我幫忙照顧永誌,我許諾讓小雨放心,他的弟弟就是我的弟弟。

小雨離開了,我成了永誌的“借款銀行”。最初提到借錢,永誌還挺靦腆的,說話繞來繞去。漸漸地,他的借款從最初的三十五十到最後變成二百三百。我很少問他用錢的去向,很是爽快地給他,隻覺他是小雨的弟弟,我應該給他幫助,這是我當初承諾給小雨的。

後來,總部又調我回去。告別時,我給永誌留下了500塊錢,讓他好好照顧自己。

幾年再見到小雨,他老了許多。當我問到永誌,小雨趴在我的肩上失聲哭了起來,永誌因為搶劫被判了七年刑。小雨悔不當初,他不該那麼慣著弟弟,犯了大錯誤。

我又何嚐不是呢,如果當初我堅決地不亂給永誌錢,好好地教導他用辛勤的勞動去贏得人生,或許現在我們哥仨正坐在寬敞明亮的家裏暢談人生呢。

愛是美好的,是絢麗多彩的,是溫暖的,可是我們不能愛得太多,愛得多了就成了一種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