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誰算計誰(1 / 2)

夥計說的倒也是個問題,不過沈雲離還是想著能夠早日脫離原家。如果要脫離原家,那麼她手裏就必須有足夠多的錢,找一家合適的店麵也是迫在眉睫。

“不知是否可以和你家老板見一麵,商談下店麵轉手的事情?”

夥計見她說話不似作假,這才半信半疑的告訴她:“我家老板早就吩咐過,如果有想要買下店麵的,所出的價錢不得少於八百兩,否則一切免談!”

想到方唐那老家夥給的一百兩,沈雲離氣得直想吐血!買個店麵需要八百兩,方唐給這一百兩是想打發叫花子嗎?難道他女兒才值那麼點錢?

出了店門,原偉昌就迫不及待地問:“你真的要買下這家店?這家店生意那麼冷清,買回來你有辦法讓它盈利?更何況對手是許家啊!”

沈雲離不以為然,“誰說我買下來是為了自己賣衣服啊?”

原偉昌愕然,難道不是嗎?

沈雲離是要買下那家店不假,但卻不是為了賣衣服。她雖是穿越女,可也不是萬能的,前世的她隻是普普通通的上班族,每天朝九晚五的生活也是混吃等死而已,哪裏穿越後就有了成為商業界大亨的潛能?和家大業大的許家抗衡,她不是沒想過,咳咳,那也僅限於想想而已,如果可能,她寧願和許家是合作的關係,這樣錢還來得快些!

手裏隻有一張一百兩的銀票,要買下那家店麵就隻能當了方唐給的翡翠玉鐲。沈雲離第一次拿出這翡翠玉鐲,還沒細細觀賞,想不到就要把它給當了。如果沈雲離現在知道日後會因為這個玉鐲倒大黴,估計她就是再在原家和王氏大戰三百回合都不會賣掉這個玉鐲。

方唐給的這個玉鐲還算實誠,足足當了一千兩。按照夥計的意思,先交定金三百兩,然後他會在三天內到縣衙辦好交接手續,三天後沈雲離再付清剩餘的五百兩即可。

沈雲離揣著剩餘的八百兩銀票沒有回家,反而去了縣中許家的成衣店。既然出來一趟,她也很想感受感受這許家店到底有何高招,竟將全縣的生意盡數網羅。

依照沈雲離的打扮,估計沒人會把她當成是正兒八經有能力買衣服的,就像是錦衣良緣的夥計剛開始對待她那般。可是沈雲離來到的許家分店卻完全不同,還未進門,就有一個穿著藍褂子的夥計過來熱情的幫她介紹各種款式的衣服,並且推薦一些正在火熱銷售的款式。這樣熱絡又耐心介紹的結果就是,哪怕沈雲離就是沒錢買衣服,也不好意思開這個口了。

“想不到這許家分店的夥計竟是這樣熱情,真是長見識了,見到你這打扮的竟然也不趕走!”原偉昌看著覺得挺新奇的,他也是第一次進許家的店,當然做人的時候也沒進過。

“夥計,把這兩件衣服給我包了,還有牆上麵的那兩件。”

沈雲離隨意指著手邊的兩件棉衣,成色不是最新,但是料子還好,穿在身上應該會暖和。至於牆上麵的那兩件,雖然華而不實,但是勝在年輕的婦女們都愛不釋手,喜歡得緊。

“你買婦人穿的衣服幹嗎?”

原偉昌不解的看著沈雲離,她的錢來的不容易他是知道的,好不容易手裏有了錢,不精打細算著花,反而花那閑錢去給王氏和劉氏買衣服,這不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嘛!

沈雲離就是要買給王氏和劉氏的,她當然知道王氏不可能因著一件衣服就從此和她成為相親相愛的一家人,當然她也沒那個打算。她買這兩件衣服當然自有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