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明威的童年時代正是他們家興旺發達的年代。他有兩個“家”,一個在密執安湖南岸的橡園鎮;另一個在密執安湖北部的貝爾湖畔,那是他們度假的“家”。
他剛出生的時候,他父親在貝爾湖畔——後改名為瓦倫湖——建了一幢夏季別墅。決策家政的格萊絲按她祖籍英格蘭著名湖泊的名稱,把這幢還散發著油漆和新鮮木料氣味的房子稱為“溫德米爾別墅”。
別墅坐北朝南,用白鬆木建成,通體呈白色。海明威全家稱它為“白房子”。屋外平緩的山坡上是蔥蘢茂密的樹林,山坡下湖水明潔如鏡,清風徐來的時候,泛起層層白浪,湖岸邊開闊的沙灘上,細沙白淨如銀。
這裏景色幽美寧靜。而不遠處的貝根農場和森林裏的印第安人村落,又使別墅的主人不致感到寂寞和清冷。海明威在這裏度過了他的第一個生日,直到18歲中學畢業,他幾乎每年夏季都要來這裏盡情地領略大自然的恩賜。
海明威5歲的時候,家裏又在與別墅一水之隔的湖岸上買了40畝耕地,取名為朗費爾德農場,並為農場添置了一條新木船和一隻汽艇。農場邊上有一條專運木材的小火車道,連接著藍色的霍托海灣。海明威又多了一片嬉戲的天地,格外興奮。
這一年,他們在橡園鎮的家也換了新居。他母親格萊絲賣掉了原來的房子,在鎮上另購了一棟三層的大樓房。遷居的一部分原因是格萊絲想有一個寬敞明亮的音樂室,以便繼續自己近年來因連生4個孩子而中斷了的教習音樂的生涯。
這一次喬遷,是海明威家裏的大事,埃德蒙醫生特地按古俗從舊居挖來泥土,用來黏合新居的爐灶,以保福運綿延;格萊絲則請來牧師,帶領全家大小禱告:“願主保佑,萬事如意,闔第平安。”
搬來搬去還是在橡園鎮,隻不過換了一幢大房子,小海明威對此並無多少興趣。使他興奮的隻是遷居的焚燒雜物的情景,他多年以後記憶猶新。
“外祖父去世不久,我們就搬家了……有許多東西集中放在後院天井裏焚燒。我還記得一些從閣樓搬下來的盛著酒精的瓶子,扔進火堆裏,瓶子一發熱,砰的一聲炸開來,酒精一遇大火迅速燃燒,冒出藍色的火苗。”
他的興奮與父母的喜悅毫無關係,他畢竟還是孩子。
於是,在海明威童年、少年和青年時代的生活天地裏,就擁有了對比鮮明的兩個世界:“中產階級之都”的橡園鎮,和風光綺麗的貝爾湖。這兩個世界正代表了兩種文明,共同哺育著未來的文壇巨子。
在橡園鎮他是“小紳士”,在貝爾湖他是“野孩子”。
他16歲以前,由於父親經常在外行醫,他實際上長期生活在母親、姐姐和三個妹妹構成的女性王國裏。當他兩三歲就渴望有個弟弟時,顯然已經產生了男孩的孤獨感。這種“孤獨感”隨著年歲的增長逐漸向“中心意識”轉化。
於是,在這段稱得上“漫長”的時光裏,在親近的人當中,海明威隻有從父親那裏尋求“男子漢”的認同。
而埃德蒙醫生也樂於言傳身教,按他的性格和愛好,按他對健全人格和完美心靈的理解,去培養和管教兒子。
海明威3歲生日的時候,父親送給他的禮物是一根精製的釣竿,海明威扛著它興致致地跟隨父親到貝爾湖去釣魚。這是他平生第一次釣魚,幾乎是無師自通,父親隻略加指點,他就能把準魚吃餌的時機,自己把魚拖上岸。
再大一點,父親又帶他去打獵,他們在湖邊、草窄和樹林裏打打浣熊、打鷓鴣、打野鴨。有一次,他們和一個印第安人一起外出,路上碰到大群鷓鴣,受驚後撲撲飛向天空。埃德蒙醫生用一枝老式步槍,很快就射落五六隻。那印第安人非常佩服埃德蒙醫生的槍法,小小的海明威也佩服父親,多年後他說:“我父親槍法很好,我從來沒見到誰打得像他那樣好。”
到海明威10歲那年,他父親送他的生日禮物便是一枝一人高的獵槍。它得到小主人的百般珍愛,成為陪伴少年海明威遨遊山林水澤之間的親密伴侶。
埃德蒙醫生有三大業餘愛好:釣魚、打獵和旅遊。前兩項他隻要能從工作中抽身,便身體力行。後一項在結婚以後被迫放棄,但保持了畢生的心儀神往。這三大愛好,海明威不僅全盤繼承了,而且轟轟烈烈地發揚光大,成為他生活與創作的重要內容。
5歲的海明威,參加了由他父親組織起來的自然學習小組——阿卡西俱樂部。他在俱樂部裏年齡最小,卻最活躍,最自豪。這個俱樂部在埃德蒙醫生的指點下,經常到樹林裏去采集標本,識別動植物。海明威在這個俱樂部的活動,一直持續到他的中學時代。
在戶外活動中,埃德蒙醫生注意培養海明威的勇氣、耐心、堅韌精神和對大自然的熱愛,教給他各種知識和技能:如何在野外生火烹煮食物,如何使用斧子砍樹,如何在林中空地搭棚子,如何觀察動物的蹤跡,如何區別有益動物和有害動物,如何上魚餌,如何自製獵槍子彈……而且要求他無論學什麼幹什麼,都要全神貫注、精益求精地做“好”。
“做好”,是他們父子倆終生奉行的信條。
海明威從父親那裏最初理解了人與自然的關係。14歲那年夏天,他同一個叫哈羅德的朋友在朗費爾德農場上搭了一個帳篷,整個夏天他們就睡在帳篷裏。一天清晨,他們發現一隻圓滾滾的小刺蝟,一槍將它打死了。他們得意洋洋提回家,滿以為會得到誇獎。結果埃德蒙醫生卻批評他們:不應該傷害無害而可愛的動物。可接著又說:“不過既然已經打死了,就得把它吃掉。”他們在樹林邊上生起一堆火,用吊鍋把那隻刺蝟燉了好幾個小時,可是吃起來又硬又韌,像燉牛皮鞋一樣,索然無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