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對賬與結賬工作製度
對賬
根據製度要求,學校應當定期將會計賬簿記錄的有關數字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和個人賬目等進行核對,以保證賬證相符、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對賬工作的主要內容是:
(1)賬證核對。
根據各種賬簿記錄與記賬憑證及其所附的原始憑證進行核對。這種核對除在日常賬證、記賬過程中進行外,每月終了,如果發現賬賬不符、賬實不符,還必須追根求源,進行賬簿與會計憑證的檢查核對,以確保賬證相符。
(2)賬賬核對。
即各種賬簿之間的有關數字要相互核對,做到賬賬相符。具體核對內容有:
①總分類賬各賬戶本期借方發生額合計數與貸方發生額合計數相等,或總分類賬各賬戶借方金額合計數與貸方金額合計數相等。
②總分類賬的餘額與其所屬各明細分類賬戶餘額合計數相等。
③日記賬的餘額應與相應的總賬賬戶餘額相等。
④會計部門有關財產物資明細賬,應與有關財產物資保管或使用部門的登記簿所記錄的數額相等。
(3)賬實核對。
在實際工作中,賬實核對一般是通過財產清查進行的。賬實核對的內容有:
①現金日記賬的餘額應與庫存現金實有數逐日核對相符。
②各種銀行存款日記賬,應定期與銀行對賬單核對相符。
③各種財產物資明細賬賬麵數量及金額,應定期與庫存實物核對相符。
④各種應收、應付款項明細賬的餘額,應定期與有關單位或債務人、債權人核對相符。
結賬
結賬,是在一定時期內發生的全部經濟業務登記入賬的基礎上,計算並記錄本期發生額和期末餘額的行為。
(1)結賬程序。
①結賬前,首先要查明本期發生的經濟業務是否全部記入賬簿。
②按照權責發生製原則,處理期末結轉和調整業務。
③結賬時,應當結出每個賬戶的期末餘額。需要結出發生額或累計發生額的,也應計算出當期發生額或累計發生額。年度終了結賬時,所有總賬賬戶都應當結出全年發生額和年末餘額。
(2)結賬的方法。
結賬分為月結、季結和年結。由於各賬戶的性質不同,會計報表所需資料來源各異,所以在結賬時,應區分不同的賬戶采取相應的結賬方法。
①對不需要按月結計本期發生額的賬戶,每次記賬後,都要隨時結出餘額,每月最後一筆餘額即為月末餘額。月末結賬時,隻需要在最後一筆經濟業務記錄之下畫一條通欄單紅線即可,不需要再結計一次餘額。
②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和需要按月結計發生額的收入、成本、費用等明細賬戶,每月結賬時,要在最後一筆經濟業務記錄下麵畫一條通欄單紅線,在下一行“摘要”欄內注明“本日合計”字樣,並在借方、貸方欄結出本月發生額和餘額,然後再在下麵畫一條通欄單紅線,即上下各一條單紅線。
③需要結計本年累計發生額的明細賬戶,應在“本月合計”行下結計自年初起至本月末止的累計發生額,在摘要欄內注明“本年累計”字樣,並在下麵畫一條單紅線。12月末的“本年累計”就是全年累計發生額,全年累計發生額下畫雙紅線。
④總賬賬戶平時隻需要結出月末餘額,不必畫線。年終結賬時,為了反映全年各項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增減變動的全貌,便於核對賬目,要將所有總賬賬戶結計全年發生額和年末餘額,在摘要欄內注明“本年合計”字樣,並在合計數下畫一條雙紅線。
⑤需要結計本月發生額的某些賬戶,如果本月隻發生一筆經濟業務,隻要在此行記錄下畫一條單紅線,表示與下月的發生額分開就可以了,不必另結出“本月合計”數。
⑥結賬畫線的目的,是為了突出本月合計數和月末餘額,表示本會計期的會計記錄已經截止或結束,並將本期與下期的記錄明顯分開。按規定,月結畫單紅線,年結畫雙紅線。畫線應畫通欄線,不應隻在本賬頁中的金額部分畫線。
⑦結賬時,如果出現負數餘額,可以用紅字在餘額欄登記;但如果餘額欄前印有餘額的方向(如借或貸),則應用藍黑或碳素墨水書寫,在方向欄標明方向即可。
⑧年末,要把各賬戶的餘額結轉到下一會計年度,並在摘要欄注明“結轉下年”字樣;在下一年新賬摘要欄注明“上年結轉”字樣,將餘額過入新賬餘額欄。在年終結賬時,不必編製記賬憑證,也不必將餘額再記入本年賬戶的借方或貸方,本年有餘額的賬戶的餘額變為零。
在對賬過程中有可能出現借貸不相等,一般是由錯賬而引起的,要及時查找,以便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