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七章 有關侵害巫師權益的若幹司法解釋(1 / 2)

在巫師界,有許多涉及隱私與安全的警戒線是不能隨意碰觸的。

比如靈魂、比如血液、比如真名。

從某種意義上來,影子也勉強擦邊這條警戒線。

所以,當宥罪獵隊的諸位成員聽自家隊長的影子被擄走,看到鄭清光禿禿的腳下之後,不得不放棄了繼續逼問有關蘇施君八卦消息的打算,不約而同開始聲討起那個‘不講究’的實驗室。

“他們竟然敢在學校裏剝奪你的影子?!”胖子看上去異常震驚——或者也可以是激動,他手中的羽毛筆仿佛打了雞血一樣,蹦躂的更歡了。

“……他們怎麼奪走你影子的?你同意了嗎?是不是被欺騙同意的?你現在有沒有什麼不適感?比如畏光?厭食?疲憊?思維混亂?你下午沒去上課就是因為這個緣故嗎?”一連串的問題被胖子拋了出來,鄭清瞅著那根快被他攥斷聊羽毛筆,似乎已經看到了下一期校報上某個聳人聽聞的標題——《無良實驗室欺詐新生,蘇施君議員或涉其址

雖然如此,但胖子的一係列問題恰恰解了公費生的燃眉之急,他索性含糊答應著,試圖將這件事就這麼模糊過去。

“老實,如果他們隻是把你影子借走了,其實並不算什麼太嚴重的後果……充其量就是稍稍對光線敏感一點罷了。”迪倫安慰的拍了拍公費生的肩膀,同時炫耀般站在月光最明亮的地方,道:“看,我也沒影子的!”

“不是冒犯…那是因為你基本算半個死人。”張季信在一旁吐槽道:“沒聽吸血鬼有影子……”

“我不是吸血鬼!”迪倫似乎有點惱火,一蹬腿,重新躥到樹上,倒掛了下來。

鄭清聽著兩人之間的對話,扯了扯嘴角,不知現在是不是應該露出一個笑臉。

張大長老轉過頭,看向年輕的公費生,表情變得嚴肅起來:“雖然我不太清楚,但這絕對是違反校園管理條例的……或許還違反了《巫師法典》!也許我應該飛隻紙鶴去問問我哥哥,他跟教授們很熟,還認識在丹哈格工作的學長,他會幫上忙的。”

“《巫師法典》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侵害巫師權益的行為,都屬於詐騙……根據1911年4月8日《丹哈格最高巫師法院關於‘侵害巫師權益’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明確規定,包括靈魂、血脈、真名等為二級以上詛咒類魔法、控製類魔法施展充分條件的特質,都屬於巫師權益範疇。”

“從這個司法解釋出發,我認為,影子應該也屬於這個範疇之內。”蕭笑合住筆記本,表情嚴肅的看向公費生:“這不是一個問題……不能因為她是巫師界第一美女,你就放任她侵害你的合法權益。”

“我倒想讓蘇大美女侵害我一下呢。”掛在樹枝上的迪倫咕噥了一聲。

鄭清呆呆的看著蕭笑,尤其是他手中的筆記本——他敢打賭,那個筆記本上絕對擠不下這麼偏僻、細致的法律條文。

“也就是,你把整部《巫師法典》都背下來了?”辛胖子震驚的看向博士,連耳朵後麵夾著的那根備用羽毛筆掉到地上都沒有注意到。

“我原本就應該想到的!”胖子嚷嚷著,用力揮舞著自己的拳頭,似乎如此才能發泄自己內心的震驚:“一個能把《巫師大百科全書》背下來的人,背一部《巫師法典》又算的了什麼呢?你還會背什麼?《符源》?《魔文解析》?《答學前兒童問》?”

蕭笑聽著胖子語無倫次的話,臉色一黑,沒有搭理他。

他轉頭看向鄭清,繼續補充道:“……按照你之前的描述,蘇議員是在你沒有完全了解的情況下‘竊取’了你的影子,完全符合相關侵害條款……此外,我個人非常懷疑這個實驗室涉及另一個罪名——非法收集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