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小區7號公寓地下室
“雨菡,怎麼才回來?”走進房間後,看見一臉疲憊的林雨菡,程雅馨不由問道。
沒有隱瞞,林雨菡把事情的前後經過,從偶遇丁紹霖,到離開公安局,原原本本地複述了一遍。
“什麼?!”聽了林雨菡的話,程雅馨好像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所看到的,那具廢橋邊的屍體,真的就是阮明英阿姨?!”
“是的,我也沒想到會這麼巧,但寫生日誌上記錄地很清楚,那一天,就是去年的9月30號。更何況,公安局的案件資料中,還記錄我這個報案者的姓名,不會有錯。”林雨菡說。
“可我不明白,即便你是報案者又怎樣?不過是巧合罷了,丁紹霖為何讓你陪他去公安局呢?”這時,一旁的邊瀟瀟又提出了疑問。
“對此,我並不確定,但從丁紹霖的話中,我可以聽得出,他似乎,一直懷疑媽媽的死有問題。”林雨菡推測性地說。
“沒錯,我和雅馨也有同感,丁紹霖其實……咳咳……”邊瀟瀟剛要接話,卻被一陣咳嗽聲打斷了。
“瀟瀟,你怎麼了?”見狀,林雨菡急忙問。
“沒什麼……”邊瀟瀟費力擺擺手說,“最近天天跑劇組試鏡,太累了,身體有些不舒服。”
“雨菡,對於法醫的解釋,丁紹霖是否相信?”這時,程雅馨又問道。
“好像……是半信半疑。”林雨菡給出了模棱兩可的答案。
“母親突然死亡,作為兒子,丁紹霖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從另外一個角度想,假如阮明英阿姨不是死於意外,那麼,又有誰會謀害她呢?阮明英阿姨不過是潼陽市的一名普通市民而已。”邊瀟瀟不由發表了看法。
對於邊瀟瀟的觀點,程雅馨和林雨菡都沒有提出異議,當然,也無法表示讚同。畢竟,她們誰都不能對阮明英事件做最終定位。
就這樣,三人關於阮明英和丁紹霖的談論,暫時結束了。
可阮明英案件形成的衝擊力,卻逐漸在102房間彌漫開來,久久不能散去……
6月20日
市公安局刑警大隊一中隊
付延青辦公室
“阮明英,潼陽市人。生前是明珠小區7號公寓以及四間公寓地下室的房產所有者。”在辦公室裏,葛菲開始回顧阮明英案的始末,“去年9月30號下午一點四十分左右,阮明英接到一個電話,對方聲稱,有意租住濱河小區1號公寓203室住房。這套房子,是阮明英的另外一處房產,由於地處偏僻,並不容易出租。因此,接到這個電話後,阮明英很高興,便急忙出門和對方見麵,商談出租事宜。可誰知,阮明英此次出門,就再也沒有回來。直到下午五點零五分,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到報案,稱在城南廢橋下的河水裏,發現了一具屍體。經確認,屍體就是阮明英。後經法醫檢驗,阮明英死因是溺水身亡,不過,在掉入河水的過程中,阮明英因為頭部觸碰到河岸岩石導致其頭部毛細血管破裂大量出血。需要指出的是,頭部受傷出血,也是加速阮明英溺水死亡的重要因素。並且,打給阮明英的電話號碼也很快查到了,是從廢橋邊一處破舊的公用電話亭打出的,除此之外,沒有再發現有關電話的其他線索。以上,就是阮明英案的大致經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