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七章:說謊的木雕刻(1 / 2)

“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看著程雅馨,付延青意味深長地說出了這句話,“必須承認,你們這一招很高明,利用民警和林雨菡沒有謀麵的時間斷層,演出‘偷天換日’的把戲,騙過了所有人的眼睛。但是,在仔細觀察從前的詢問筆錄時,我還是發現了破綻,即‘受害人’的傷處!派出所民警清楚記得,遭遇‘搶劫’的女孩,被傷及了右前臂,對此,派出所一位女民警還親自為其包紮過。然而,林雨菡反應的情況是,當她看到你攙扶著邊瀟瀟走出派出所時,是邊瀟瀟的右手上包著厚厚的紗布,而非右前臂。試想,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受害人的傷處難道會移動嗎?派出所民警包紮了右前臂,等走出後,包紮處就變成了右手?這難道不是違背常理嗎?並且,在此後的記錄中,林雨菡也提過,某天夜裏,你們二人同時失眠,便在公寓客廳中交談。交談過程中,林雨菡發現你右臂處受傷,你給出的解釋,是在片場拍戲時受了傷,其實,就是你與邊瀟瀟合演‘搶劫’戲的時候留下的!派出所民警所指的,就是你右前臂上的傷!邊瀟瀟右手處的紗布,不過是偽裝受傷,做給林雨菡看的!另外,那樁‘搶劫案’,本身也疑點重重。實施搶劫後,作案所用的服裝和摩托車,居然被隨意丟棄了,並且,丟棄地點,竟然就在西城派出所附近。根據以往經驗,類似於這樣的‘搶劫’,劫犯都是慣犯,其隱藏窩點都是固定而隱蔽的,一般不可能隨意丟棄重要的作案工具,退一步講,即便劫犯不是慣犯,出於某種原因丟棄了作案所用的摩托車,可隨身的服裝,是完全沒有必要丟棄的。然而,這樁案件的劫犯,卻一同丟棄了這兩樣東西。對此,隻能給出一種解釋,摩托車和服裝,都是‘劫犯’一次性使用的工具,並且,‘劫犯’的真實目的,應該不是搶劫!事實證明,的確如此!”

“嗬……”苦澀地笑了笑,程雅馨徹底無話可說了,“佩服付隊長,真的佩服。我的傷處,需要瀟瀟在摩托車上完成,位置不可控製,最終傷到了右臂。而瀟瀟右手處的紗布,是為了讓傷處變得明顯,給林雨菡留下印象,沒想到,一點小小的破綻,就讓付隊長看透了整個事件。”

“隨後發生的木雕刻事件,其實是你們為製造出‘血指紋’,而上演的‘雙保險’戲碼。”這時,葛菲又開口了,“事發那日,你試圖安慰邊瀟瀟,卻無意中觸到了邊瀟瀟珍愛的木雕刻,隨即,邊瀟瀟性情大變,不僅亂發脾氣,並且還用涼水急速衝洗木雕刻。不消說,邊瀟瀟的一係列舉動,都讓木雕刻在林雨菡心中變成了一個強烈的禁區,這個禁區,隻有邊瀟瀟可以涉足,其他人都不可以。因此,當邊瀟瀟死後,木雕刻再次被發現時,上麵殘留的指紋,自然就是邊瀟瀟的。可實際上,在邊瀟瀟赴死之前,你們有太多的機會,將邊瀟瀟留在上麵的指紋再次洗淨,取而代之你的指紋!因此,所謂的‘禁區’,隻是個假象!另一個更換指紋的假象!”

無奈歎了口氣,付延青接著說,“有了這雙重保險,你們真可謂‘萬事俱備,隻欠大火’了。從前,我們始終不能理解,地下室那場大火的真實目的究竟是什麼?因為它既沒有毀壞重要的證物,更沒有掩飾邊瀟瀟死者的身份,但在解開了‘血指紋’之謎後,我們終於懂了,那場大火,就是為了毀掉,邊瀟瀟真正的指紋!你們深知,除了人員蕪雜的劇組,邊瀟瀟得以留存指紋的地方,隻有7號公寓地下室102房間,被火灼燒後,邊瀟瀟真正的指紋徹底被毀。不論是誰,要想尋到邊瀟瀟的指紋,唯一能夠依靠的兩條線索,就是派出所的詢問記錄和木雕刻!可誰又能想到,這兩條線索,竟然全是你們事先埋好的煙幕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