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致包青天(1 / 1)

剛正不阿是包公,

執法如山真英雄。

一段開封鍘美案,

千秋正氣貫長虹。

為民請命敢犯上,

鐵麵無私懲蛀蟲。

位高權重不謀私,

清心為本正家風。

2012.12.11隨筆

注:包公(999~1062),即包拯,字希仁,曾任北宋監察禦史,多次彈劾不法大臣。至和三年(1056年),以龍圖閣直學士執掌京都開封府,人稱包龍圖、包青天,以秉公執法、不畏權貴、不徇私情、清正廉潔著稱。後調任三司使、樞密副使等職。六十四歲病逝,諡孝肅。其事跡被後人改編為戲劇、小說、影視等,令其清官包公形象及包青天的故事家喻戶曉,曆久不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