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早晨,G湖水麵上飄浮著一位釣客的屍首。他是在租借的遊艇上垂釣時,遊艇翻覆,溺水而死。死亡時刻為星期六傍晚五點左右。
最初以為單純隻是一件意外事故,但經過團偵探搜查後,發現這是一宗謀殺事件。向被害人借了巨款的朋友就是凶手。
但這位嫌疑犯卻有不在場證明。
星期六,他也租了另一艘遊艇,和被害人一起在G湖垂釣。但下午三點,他先行離開,搭乘G站出發的15時40分列車,回到K市的住宅。到達K站,時間是16時30分。這期間,他一直等在火車上,車長可以做證。
團偵探知道這名男子是某大學附設醫院的藥劑師,因此識破了他的巧妙手法。
那麼,這位犯人究竟使用了什麼手法,使被害人在下午五點左右翻船溺水呢?
[答案:使用麻醉藥。
和被害人一起垂釣的犯人,在下午三點左右離開時,使用了三氯甲烷之類的麻醉藥,使被害人睡著後,任其獨自呆在遊艇上,自己先行離開。
不久,被害人麻醉藥退去,身體搖搖晃晃的,重心不穩,導致遊艇翻覆溺死。當時是下午五點左右,犯人已在駛住K市的列車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