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是我從小學到高中的同學,人長的特別清秀大方。讀小學那會兒,她是全班男孩中的女神。小安很傻x,日記本落在我家裏,第一麵寫的就是我喜歡小兔子,當時我覺得蒙圈了,並不在意。後來在六一兒童節上,他死皮賴臉一定要當晚會的主持人,原因是另一個主持人是兔子。我才明白,他是真的喜歡兔子。
後來上了初中他就更加瘋狂,連他最喜歡的網吧遊戲都放棄掉了。每天拚命的讀書,雖然效果不怎麼好,但他一直很努力的堅持,從來沒打算過放棄。因為他太了解兔子了,她有點愛慕虛榮,不完美的東西她從來都不要,包括愛情,也包括男朋友。他做夢都想成為兔子心中完美的男朋友,一起聊天,一起吃冰淇淋,甚至一起聽兔子喜歡聽的《簡單愛》。
他知道兔子喜歡田野,暑假不顧爸媽反對,跑著去鄉下呆了一兩個月,隻是為了去看看和體驗田野生活,他從鄉下田野搬了些泥土,放在陽台上種了些月季花,說等開花了就拿來送給兔子,那時候他臉上笑的特別幸福。
後來花是開了,卻沒有機會送出。兔子離開了縣城,去別的地方讀書了。小安沒能說出喜歡,隻能暗自後悔,時常搖頭歎氣。高中畢業酒會上,小安一瓶一瓶地灌,喝得濫醉。
他邊喝邊嘀咕,小兔子,我願是田野裏的風,吹開那含苞的月季,從此招來起舞的蝶。
傻小子,有時愛不能拐彎抹角,應該來點直接。你說你曾經文質彬彬表態過,卻不曾想別人以為你心血來潮,充當李白罷了。
來得及表白的暗戀固然可喜,但消沉的暗戀應當時刻提防提醒。暗戀本身就是一件特別美好的事情,如春風,臘陽,俏雪。張愛玲說過,有些事,本來與你無關,但我總是在心中拐幾個彎想到你。暗戀其實就是如此,關心關於你的,不關於你的,在乎你在乎的,你不在乎的。反正隻要是你,我就隻關心你。
暗戀是什麼,或許不知道,但它應該像什麼。
像埋藏在深夜的知了,有熱才能叫,像嗜睡在月下的布穀鳥,有風才能高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