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見鍾情,明明是見色起意,日久生情,不過是權衡利弊,連白頭偕老,都是習慣使然。
2016,我一直在意安逸的這句話,竟然牢牢縈心。我一直幻想一見鍾情,希望日久生情,崇尚白頭偕老,共鳴於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當我一個人的時候,你來了;當我一群人的時候,你便走了。當我不好的時候,你來了;當我好的時候,你便可以走了。就這麼簡單,一塵不染,從不脫泥帶水。
高中那會,我有過一段時間對愛情的欲望,不由自已,火急火燎。枯燥無味的高中生活總該起點伏,動點浪,再加上學校廣播裏放的簡單愛,我便左右逢源暗戀前排的女生了。
女孩叫珍珍,清新脫俗,溫和自然。按照校園原始愛情發展過程應該是一次偶然相撞,一見鍾情,然後食堂再見,頻頻聊天,日久生情,最終進化到宣布戀愛,白頭偕老,如果是這樣,那便好了。
哦不,原來那些個愛情故事都是騙人的。
我對愛情從不隱藏,喜歡便是喜歡了,愛便是愛了,有何不可,無需貴幹。
我大膽告訴珍珍,我喜歡你,僅是喜歡罷了。我開始每天晚上放短信,用莊嚴可愛的文字再次表達,我真的喜歡你。但她從不回複,或許刪了吧!
2015年10月25日,我和她徹底無緣,那天晚上,我和同學正逛超市,不亦樂乎,興致及佳。我在茫茫人海中一眼看到了她,那前排久別的影子,陳奕迅的好久不見。
我直接上前,大包小包買了些東西,硬塞給了她便落慌而逃。剛到家,她便打來了電話。
她說:“你能出來一次麼?,我找你有點事。”
我心裏莫名的難受,梗塞到了咽喉。
我說:“好吧!”
我不知道那時候我怎麼去的,輕飄飄的,沒了重心。
大老遠見她提著我給她買的那袋東西,我便落水般心領神悟了。
她說:“把東西拿回去吧!”不容質疑,異常堅定,我太了解她了,她絕不妥協。
我笑了笑,說:“我買給你和室友一起吃的。”
她說:“不要,拿著吧,再不拿,我就扔了。”還是幹淨利落的拒絕,如同剝筍。
我知道無法挽回,再糾結連同學都做不成。
後來我知道她已名花有主,心有他屬,便悄然放手了。
隻是喜歡,隻止步於喜歡,就留在喜歡吧!
或許當時一見鍾情,真就是見色起意,哪來的日久生情,真不過是權衡利弊罷了,至於白頭偕老,隻能是習慣使然嗬!
喜歡的人一生有很多,愛的人恐怕就難說了。有就白頭偕老,沒有就紅塵客棧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