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原著啊,孫悟空真是太懶惰了,整天玩玩樂樂,不好好修煉,玩個一兩百年才去拜師學藝,最終連妖風都不懂得架起,隻能自己造船前去。海上的艱難險阻可想而知,能夠平安地到達陸地,確實夠幸運的。畢竟人家身負主角光環,而這些根本算不了什麼。
孫悟空駕著妖風不過半日的長途飛行,就抵達了陸地,此處便是東勝神州某個國家的國土,與原著不同,到達南贍部洲。
孫悟空憑借著前世的經曆,一到達陸地的第一件事情是找到人類衣服,而自己身上穿的粗糙麻衣算什麼。很快就在一家普通人家裏麵擼來了幾件衣服穿上,但也不是白拿,留下兩株花果山裏的百年靈芝,也算是心安了。
換上新衣服的他,更加帥氣多了,就算是一臉毛,像個外國人,隻要是身體裏麵的那些猴毛猴尾沒有露出來,也沒有人會注意到他是妖。再經過修理一遍,和前世一個樣子,走在大街上,必定引來萬千少女仰慕,說不定被哪個大戶人家帶回去當上門女婿。
想想就有點小心動。
雖然說長得帥,但在人類社會之中,沒錢是萬萬不行的。這是生存的根本。本來以他的能力完全可以去哪個大戶人家搶一些金銀財寶,可惜不行,這樣做跟強盜有什麼區別,更何況自己也是收到過高等教育。
最後,他將自己身上最後的靈芝,全部拿去當了,沒想到當鋪老板非常識貨,一眼就看出來他的靈芝非常有價值,當即給他換了不少的金銀財寶,剛好這些金銀財寶合適的帶在身上。
有了這些金銀財寶,到達菩提祖師的所在的地方。完全可以過上好日子了,重生這些年來,都沒有好好的享受過了,因為自己打造過後的花果山,現在還比不上人類社會。
孫悟空想了想,在人間先遊曆幾番吧!過於急於成可不行。也順便打聽打聽靈台方寸山在哪裏?
本來自己原本這身衣服是隨便拿來的,為自己設置了一套衣服,將古裝和現代服飾完美的結合在一起。不再是那種農村的帥小夥,現在就連城市中的最帥的美男子也比不上他。
穿上衣服後,服裝店的老板對他設置的這套衣服,雙眼放出金光,感歎自己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衣服。將孫悟空那種特殊的的氣質完全展現出來。所以這套衣服的做工費用完全不用他付,就當做自己的學費了,他也很滿意,畢竟省下一筆錢財。
之前的預感沒有錯,穿上新衣服,在大街上溜達沒有多久,立即引來了不少的少女圍觀。所有少女都被他的英俊瀟灑、帥氣威武吸引了。又因為“規距”,又處於羞澀不敢當麵表達出來,隻能在背後跟著,近身膜拜一番。
看著身後的少女們,不知道她有多開心,想當自己的前世單身了18年,沒想到會這麼一天。被成千上萬的少女們給膜拜,也真有一種當明星的感覺。
“美女們,你們好啊!”孫悟空一個華麗的轉身,做出一個優美的poss,對身後的美女們問好。
聽到眼前的這位帥哥向她們問好,還做出這麼一個帥氣的動作,那個芳心暗許的心,立即強烈了起來。
“哇~好帥啊。”
“我決定了,我要嫁給你,我要給你生猴子。”
“切,就你他,隻有我這種美女才配得上他。”
……
沒過多久,街上就熱鬧起來了,少女們差不多吵起來了。看事情不妙,他便溜走了。樓下吵架的少女們。
他溜進了一家飯店裏,溜上了樓上的雅客處,點上了不少珍饈美食。回想起剛才的事情,真是高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