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奧林匹克運動會始辦於1960年,是由國際奧委會主辦的專為殘疾人舉行的世界大型綜合性運動會。它每4年於夏季奧運會後舉辦一屆,迄今已舉辦過10屆。
1960年,在羅馬第17屆奧運會結束兩周後,來自世界23個國家的400名殘疾運動員參加了在羅馬舉行的第一屆殘疾人奧運會。從1964年起,國際奧委會決定由舉辦夏季奧運會的國家承辦殘疾人奧運會,但舉辦地點可不在同一城市。直到1988年,國際奧委會才作出新的規定,夏季奧運會和殘疾人奧運會必須在同一城市舉行。
殘疾人奧運會上設立的比賽項目需得到國際殘疾人體育協調委員會的承認和國際殘疾人奧林匹克委員會的批準。進行比賽時,按照一套預先製定好的分類和分級標準,殘疾性質和殘疾程度不同的運動員參加不同類別和級別的角逐。
1992年9月3~14日,來自85個國家的3200名運動員參加了在西班牙巴塞羅那舉行的第9屆殘疾人奧運會。這屆運動會設立了田徑、輪椅籃球、滾木球、自行車、擊劍、足球(7人製)、門球、舉重、柔道、遊泳、網球、乒乓球、射箭、射擊和排球等15個比賽項目。
第10屆殘疾人奧運會於1996年8月16~25日在美國亞特蘭大舉行。來自120個國家的3500多名運動員在為期10天的比賽中,打破225項世界紀錄,取得的成績超過以往任何一屆。美國、澳大利亞和德國分列獎牌榜前三名,金牌數分別為46枚、42枚和40枚。中國代表團共獲得16枚金牌、13枚銀牌和10枚銅牌,列獎牌榜第九位,在亞洲國家中名列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