嶽飛是宋高宗南渡後諸多將領中出身最低、資曆較淺,卻是功勳最為卓著、抗擊金軍最有力的。他與張俊、韓世忠、劉光世等先輩將領並稱中興四郎將。俗話說得好,人的名立得遠,樹大招風,嶽飛的一舉一動,不光受到同僚的嫉妒,還受到皇帝的猜忌。然而嶽飛對國家和皇帝是忠心耿耿,但並沒有達到毫無主見的地步。相反由於出身苦難家庭,是一個在官場上不善於見風使舵、保護自己的人,而是個性剛正耿直,為了抗擊金兵、收複失地,經常與懦弱、反複無常、目光短淺的當政者宋高宗意見相違背,不時發生頂撞,這樣使得兩人的隔閡不斷加深。尤其是嶽飛曾經做過兩件事,觸犯了宋高宗的忌諱。一件事是發生在紹興七年四月,嶽飛的擅離職守。因為高宗在派嶽飛執掌淮西軍北伐問題上出爾反爾,他見自己統兵北伐的願望不能實現,一怒之下,棄軍隊於不顧直上廬山,為其母親守孝。高宗認為這種舉動是在要挾君主,但鑒於金軍的威脅還存在,不得不好言安慰敦促其下山,卻又同時引用太祖“犯吾法者,惟有劍耳”之言以示警告,在表達不滿之餘已暗藏殺機。
另一件事就是發生在同年的立儲事件。紹興七年八月,嶽飛出於對朝廷的忠心,向高宗建議安排儲君一事。他希望高宗將已經養育在宮中的太祖七世孫趙伯琮(後改名為趙瑗)立為皇太子,以此粉碎金人準備立欽宗兒子作為傀儡皇帝,建立偽宋的陰謀。此時宋高宗隻有31歲,雖然他唯一的子嗣、3歲的趙旉早在8年前就以驚悸而死,而他本人在揚州潰退時因驚嚇過度引起性功能障礙,再也無法生育了,但他不甘心於此,千方百計地求醫問藥,祈禱神靈,根本不想及早確立的趙瑗皇儲地位。這是他的難言之隱。嶽飛的建議不僅觸動了高宗的禁忌,還觸犯了“武將不得幹預朝政”的祖宗之法,引起高宗的極大反感。因此在金廷的步步逼迫下,加上嶽飛在對金和議問題上極力反對、北伐中原的決心至死不會改變,高宗和秦檜想要以屈膝議和作為鞏固自己皇位與相位的根本方針,則嶽飛非死不可。
紹興十一年(1141)七月,秦檜唆使自己的黨羽萬俟卨以諫官的身份彈劾嶽飛,不分青紅皂白、顛倒是非地歸納出其三條罪名,其一是“日謀引去,以就安閑”;其二是在淮西之戰,不按時進發;其三是到淮東視察將士,使得士氣沮喪。第一個罪名暗指嶽飛辭職上廬山一事,第二個罪名是指他沒能及時救援淮西之圍一事,第三個罪名完全是張俊將撤除防務的事情栽到嶽飛頭上。接著,禦史中丞何鑄、殿中中丞羅汝楫也上書彈劾嶽飛。八月,嶽飛意識到自己的處境的險惡,知道即使自己退閑,秦檜也不會就此善罷甘休。因此他在上奏要辭去官位時,懇求高宗“保全於始終”。於是他被罷去樞密院副使,改任萬壽觀使一類的閑職。但高宗顯然不想保全他,在罷免嶽飛的詔書裏,說其有善殺之氣,“有駭予聞,良乖眾望”。朝廷中的議和派也不放過他。
張俊在秦檜的指使下,利用在鎮江開設樞密行府的機會,命令鄂州駐紮禦前諸軍統製王貴前來參見,以威脅和利誘使王貴就範。同時又買通了張憲的副統製王俊,由王俊向王貴告發嶽飛的愛將副都統製張憲,誣陷張憲在嶽飛罷兵退閑之後準備裹挾所指揮的嶽家軍離去,以此迫使朝廷將兵權交還給嶽飛。王貴雖明知是假的,卻將王俊的狀詞發往鎮江的張俊樞密行府。張俊在接到狀詞後,立即逮捕了前來參謁的張憲。按照當時法律,樞密行府無權開設刑堂。但喪心病狂的張俊哪裏管得這些規矩,命令親信審核,將張憲拷打得死去活來。張憲雖然受到張俊的嚴刑逼供,但仍不肯招認。張俊卻就此事上報朝廷,誣陷張憲串通嶽飛一起謀反。於是宋高宗下旨特設詔獄審理嶽飛一案,且要秘密進行。宋代朝臣犯法,大多是由大理寺、開封府或是臨安府審理,隻有重大的案件才交由禦史台處理,很少使用詔獄的方式。詔獄是用以查辦謀反大罪的大獄,須由皇帝親自決定的,臨時委派官員奉詔勘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