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一、 收益現值法的應用前提
收益現值法的應用前提是:
① 被評估的二手車必須是經營性車,具有繼續經營能力,並不斷獲得收益。
② 繼續經營的預期收益可以預測並且能夠用貨幣金額來表示。
③ 影響被評估未來經營風險的各種因素能夠轉化為數據加以計算,體現在折現率中。
由以上應用前提可知,運用收益現值法進行評估時,是以車輛投入使用後連續獲利為基礎的。在二手車的交易中,人們購買的目的往往不在於車輛本身,而是車輛獲利的能力。
二、 收益現值法的計算方法
收益現值法評估值的計算,實際上就是對被評估車輛未來預期收益進行折現的過程。被評估車輛的評估值等於剩餘壽命期內各期的收益現值之和,其基本計算公式為: P=∑nt=1At(1+i)t(610)=A1(1+i)1+A2(1+i)2+…+An(1+i)n當A1=A2=…=An=A時,即t從1~n未來收益分別等同於A時,則有: P=A·11+i+1(1+i)2+…+1(1+i)n(611)=A·(1+i)n-1i·(1+i)n式中P——評估值;
At——未來第t個收益期的預期收益額,收益期有限時(機動車的收益期是有限的),At中還包括車輛的殘值,一般估算時殘值忽略不計;
n——收益年期(剩餘經濟壽命的年限);
i——折現率;
t——收益期,一般以年計。
其中1(1+i)t稱為現值係數;(1+i)n-1i·(1+i)n稱為年金現值係數。
三、 收益現值法中各評估參數的確定
1. 預期收益額的確定
收益法運用中,收益額的確定是關鍵。收益額是指由被評估對象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超出其自身價值的溢餘額。對於收益額的確定應把握兩點:
① 收益額指的是車輛使用帶來的未來收益期望值,是通過預測分析獲得的。無論對於所有者還是購買者,判斷某車輛是否有價值,首先應判斷該車輛是否會帶來收益。對其收益的判斷,不僅僅是看現在的收益能力,更重要的是預測未來的收益能力。
② 收益額的構成,以企業為例,目前有幾種觀點: 第一,企業所得稅後利潤;第二,企業所得稅後利潤與提取折舊額之和扣除投資額;第三,利潤總額。
關於選擇哪一種作為收益額,針對二手車的評估特點與評估目的,為估算方便,推薦選擇第一種觀點,目的是準確反映預期收益額。為了避免計算錯誤,一般應列出車輛在剩餘壽命期內的現金流量表。
2. 剩餘經濟壽命期的確定
剩餘經濟壽命期指從評估基準日到車輛到達報廢的年限。如果剩餘經濟壽命期估計過 長,就會高估車輛價格;反之,則會低估價格。因此,必須根據車輛的實際狀況對剩餘壽命作出正確的評定。對於各類汽車來說,該參數按《汽車報廢標準》確定是最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