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1 / 1)

第七十二章

1. 簡述二手車評估報告的作用。

2. 撰寫二手車評估報告的基本內容是什麼?

3. 二手車評估報告的基本要求是什麼?

4. 編製報告書有什麼注意事項?第8章二手車交易實務第8章二手車交易實務

1. 二手車的交易類型;

2. 二手車交易的相關規定;

3. 二手車交易流程;

4. 辦理車輛轉移過戶登記手續;

5. 車輛購置稅的變更;

6. 車輛保險的變更。

1. 了解二手車交易的類型及交易的相關規定;

2. 學會二手車交易流程;

3. 學會二手車交易時各種業務的辦理方法及程序;

4. 能夠進行二手車交易時各種手續的辦理和變更;

5. 能夠進行二手車交易的合同建立。

第一節二手車交易類型

二手車交易是一種產權交易,實現二手車所有權從賣方到買方的轉移過程。二手車必須完成所有權轉移登記才算是合法、完整的交易。2006年3月24日由商務部頒布的《二手車交易規範》,對二手車交易過程中的問題,做出了明確的要求與規定。

一、 二手車交易類型

1. 收購和銷售

二手車的收購是指二手車經銷企業與賣方達成車輛收購意向,簽訂收購合同,並按收購合同向賣方支付車款,從而獲得車輛處置權的交易行為。

二手車的銷售是指二手車經銷企業與買方達成車輛銷售意向,簽訂銷售合同,按銷售合同收取車款,並將所有權轉移給買方的交易行為。

若二手車經銷企業向最終用戶銷售使用年限在3年以內或行駛裏程在6萬公裏以內的車輛(以先到者為準,營運車除外),應向用戶提供不少於3個月或5000公裏(以先到者為準)的質量保證。質量保證範圍為發動機係統、轉向係統、傳動係統、製動係統、懸掛係統等。二手車經銷企業向最終用戶提供售後服務時,應向其提供售後服務清單,並在提供售後服務的過程中,不得擅自增加未經客戶同意的服務項目。

2. 經紀

二手車經紀是指二手車經紀機構以收取傭金為目的,為促成他人交易二手車而從事居間、行紀或者代理等經營活動。二手車經紀人不得以個人名義從事二手車經紀活動。二手車經紀機構不得以任何方式從事二手車的收購、銷售活動。

經紀機構接受委托出售二手車,應按以下要求進行:

① 及時向委托人通報市場信息。

② 與委托人簽訂委托出售合同。

③ 按合同約定展示委托車輛,並妥善保管,不得挪作他用。

④ 不得擅自降價或加價出售委托車輛。

3. 拍賣

二手車拍賣是指二手車拍賣企業以公開競價的形式將二手車轉讓給最高應價者的經營活動。二手車拍賣分為現場拍賣和網上拍賣兩種形式。

(1) 現場拍賣

拍賣人應於拍賣日7日前發布公告。拍賣公告應通過報紙或者其他新聞媒體發布,並載明下列事項:

① 拍賣的時間、地點。

② 拍賣的車型及數量。

③ 車輛的展示時間、地點。

④ 參加拍賣會辦理競買的手續。

⑤ 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項。

拍賣人應在拍賣前展示拍賣車輛,並在車輛顯著位置張貼《拍賣車輛信息》。車輛的展示時間不得少於2天。

(2) 網上拍賣

二手車拍賣公司利用互聯網發布拍賣信息,公布拍賣車輛技術參數和直觀圖片,通過網上競價,網下交接,將二手車轉讓給超過保留價的最高應價者的經營活動。

網上拍賣過程及手續應與現場拍賣相同。網上拍賣組織者應根據《拍賣法》及《拍賣管理辦法》有關條款製定網上拍賣規則,競買人則需要辦理網上拍賣競買手續。任何個人及未取得二手車拍賣人資質的企業不得開展二手車網上拍賣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