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1 / 1)

第八十一章

(個人簽字/單位蓋章)

年月日代理人姓名/名稱住所地址聯係電話身份證明名稱號

碼經辦人姓名身份證明名稱號

碼住所地址簽字年月日

(個人簽字/單位蓋章)

年月日提示: 填表說明在背麵。⑤ 申請辦理轉入登記的機動車的標準照片。

⑥ 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監管海關出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進(出)境領(銷)牌照通知書》。

滿足上述條件的,允許機動車注冊登記,以及接受轉入登記的申請。所以,車主在將車輛轉入“轉入地”前,應向轉入地的車輛管理部門征詢該車輛是否符合轉入條件。

(5) 轉入登記事項

車輛管理所辦理轉入登記時,要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記載下列登記事項:

① 車主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身份證明號碼或者單位代碼、住所的地址、郵政編碼和聯係電話。

② 機動車的使用性質。

③ 轉入登記的日期。

屬於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還應當登記下列事項:

① 機動車獲得方式。

② 機動車來曆憑證的名稱、編號和進口機動車的進口憑證的名稱、編號。

③ 機動車辦理保險的種類、保險的日期和保險公司的名稱。

④ 機動車銷售單位或者交易市場的名稱和機動車銷售價格。

(6) 不能辦理轉入登記的情形

① 機動車所有人擅自改動、更換機動車或者機動車檔案的。

② 下同“不能辦理過戶登記的情形”。

第四節辦理其他稅、證變更

二手車交易中,買方在變更車輛產權之後還需要進行車輛購置稅、保險合同等文件的變更。各地在變更時對文件的要求不同,可以先到規定辦理的單位窗口谘詢一下。

一、 車輛購置稅的變更

車輛購置稅的征收部門是車輛登記注冊地的主管稅務機關,辦理變更時,需填寫《車輛變動情況登記表》,如表83所示,並攜帶以下資料辦理:

1. 車輛購置稅同城過戶業務辦理

(1) 辦理車輛購置稅同城過戶業務提供的資料

① 新車主的身份證明;

② 二手車交易發票;

③ 《機動車行駛證》;

④ 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正本)。

上述資料均需提供原件及複印件。

(2) 辦理車輛購置稅同城過戶業務流程

填寫《車輛變動情況登記表》→報送資料→辦理過戶→換領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2. 車輛購置稅轉籍(轉出)業務辦理

(1) 辦理轉籍(轉出)業務提供的資料(表83)表83車輛變動情況登記表

填表日期: 年月日

車主名稱郵政編碼聯係電話地址完稅證明號碼車輛原牌號車輛新牌號車輛變動情況過戶過戶前車主名稱有效憑證號碼過戶前車主身份證件及號碼轉籍轉出車主名稱地址轉入車主名稱地址變更變更項目發動機車架(底盤)其他變更前號碼變更前號碼變更後號碼變更後號碼變更原因:

以下由稅務機關填寫接收人:

接收時間:

年月日車購辦(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