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孤兒(1 / 2)

富貴鎮的義莊可以說是這個世界上最繁忙的義莊了。

這個富貴鎮既不富也不貴,隻因為曾經鎮上出了個人物,喚做王富貴,於是一提到這個鎮子,大家便很自然的說道“王富貴的鎮子”,久而久之,原名被遺忘,便改名成了富貴鎮。

王富貴何許人呢?二十年前能止小兒夜啼,令雞犬噤聲的殺人魔王。他在富貴鎮擁有著江湖上最大的殺手組織——“富貴院”。諷刺的是這院子的前身居然是一家鏢局。王富貴初入江湖之時,人稱“萬無一失”,提起他來江湖中人首先是豎起大拇指,讚一聲“義氣”,靠一身深不可測的功夫和為人處事耿直率性結交無數英豪。後來某日宣布閉關,從此金光閃閃的江湖第一鏢局變成了陰森詭譎的殺手組織,從前的雇主被一個個殺掉,滅門,“萬無一失”變成“無一生還”。再也沒有人見過王富貴,江湖上一直流傳著的隻有他的傳說和仇恨。

這件事造成的另外一件結果就是,富貴鎮不再是那個繁華喧囂的交通要道,這裏的居民一家家搬走,伴隨而來的是為死去之人報仇的各種刺客、江湖高手、捕快密探們。對於這種情況,官府再也無力管轄,隻剩幾個走不掉的老人家留了下來,什麼?仇殺?對不起,下班了。

以上的這些對於王承善和王承仁這兩個孤兒來說意義就是,鎮上義莊的斂屍人王福突然忙了起來,他們便也跟著忙了起來。每天都有各式各樣的人送來各式各樣的屍體,有馬臉瘸子送來漂亮小姐的屍體,有耄耋老人送來羊角孫兒的屍體,還有不少是酒保、小二送來的打架鬥毆死掉的人,順帶陪一個老頭兩個孩子嘮嘮發生了什麼,更多的是富貴院的人送來的屍體。每次這些人來,多多少少都得給些小費,靠著這種生意,王福著實發了一筆小財。而王承善、王承仁兩個流浪兒也得以被慈心大發的福伯先後從鎮外撿了回來,過上了衣食無憂的日子,愉快的在屍體堆中慢慢長大。承善原姓劉,福伯抱他時懷裏有張紙條寫著,可見丟得是很舍不得。承仁卻什麼都沒。跟了王福後便都跟著他姓了王,兩人年歲相似,王承善早入家門兩個月,是為兄長,王承仁便是弟弟。

冬去春來,夏盡秋迎,待二人將滿九歲的那年冬天,福伯撒手西去,留下一本祖傳醫書《王士雄醫案》,一封信,一聲歎息,當然,還有不少的銀子。

從那天開始,承善和承仁就接替了福伯的角色。靠著這個特殊的身份,不管殺手們也好,官府也好,哪怕菜市場賣菜的大媽賣肉的大叔,對他們都是客客氣氣的,離得遠遠的。在人們看來,已經跟幾百具屍首打過交道的兩個孩子早沒了活人的氣息。

“他是個心軟的人,心軟的人是報不了仇的,所以他現在躺在這裏。”瘦小的弟弟啃著半個蘋果,坐在桌子上,隻見兩隻穿著草鞋粘著泥濘的腳晃來晃去,背後的地下放著一具已經僵硬的屍體,約莫剛成年,衣飾華麗,臉色煞白,雙眼圓睜,真的是死不瞑目。

“這樣的人見得多了,小小年紀就想做這個做那個,有些技藝就覺得自己天下無敵,豈不知連門都沒有入。”王承善懶得再瞧一眼,費力的將屋子另外一邊的草席抽了一張出來,想了想墳場還有什麼地方有空位,作為收屍的人,他們總會為這些沒人要的死人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畢竟收了錢了,得滿足老板的需求,不管是埋在一處好地方,或者一處死地,讓死者永世不得超生。

承仁從床上跳下來,把屍體衣服掀開,指著肋下的一處傷口說道:“看這裏,傷口很細,很深,很利,從下往上刺,點中心髒就拔出來,一分不少一分不多,你想到什麼沒有?”

那處傷口早已發白,然而卻很有特點,並不像其他外傷一樣會有皮肉外翻或者內翻、破裂之類,就像是這條裂縫天生就在這裏,將縫拿米汁塗一塗,就會完好無損一樣,可見造成傷口的武器之特別。

“前天那位瞎眼的刺客也是這樣。”王承善一下子想起來了。

“說明什麼?說明這個人一直就在附近。”

“那又怎麼樣?又跟你沒有關係。”

“你難道不想試試我們的成果嗎?”

王承善知道,弟弟雖然不屑於麵前的這個死者,但是他已經和地上那位一樣了。他看著眼前的嚴肅麵孔,知道這個弟弟性格執拗,隻能告誡道:“雖然沒人願意管我們,但那是因為我們不去管閑事,如果你破壞規矩,可能我明天埋的就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