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4章 友情與真愛永駐(20)(1 / 3)

我常常想起喬丹的流淚,它讓我在錯綜複雜的人際關係中有了一種美好的念想和感動。隻要年紀不是太輕,大概都能記得公牛隊在NBA最紅火最巔峰的那些年。在那段不可思議的時間裏,公牛隊的所向披靡讓很多從來不看籃球不看NBA的人都變成了籃球迷。而形成這股風暴的,就是喬丹和皮蓬的強強聯合。他們二人的聯合似乎就是公牛隊的黏合劑,把一個集體的項目表演得前無古人。是的,喬丹和皮蓬的聯合就是一種表演,鮮活的畫麵一直銘記在歲月的記憶中,成功的曆史牌上。

成功的不隻是公牛隊,但是隻要細看,幾乎每一個成功背後都一種黏合劑,它是成功的基礎、成功的保障。當有一天這種黏合劑不在了,成功就成了曆史。但是,曆史記錄的隻是成功的表象,而成功的本質,在幕後,在每個記憶它的人們的心聞。

信他一定聚精會神地在讀著什麼——因而我不得不敲了敲他汽車的擋風玻璃來引起他的注意。

他終於抬頭看著我了。”能上您的出租車嗎?“我問道。他點了點頭。

當我在後座坐定時,他表示了歉意:“真對不住,先生,我正在讀一封信哩!”他的嗓音聽起來像是患了感冒。

“家書抵萬金嘛。”我說。估計他年齡在60歲至65歲光景,我猜測道:“信是您的孩子——或者孫兒寫來的吧?”“不是家信,雖然可說我們猶如一家人。”司機回答道,”艾特是我最老的老朋友了,以前我們一直一見麵就以‘老夥計’相稱。唉,我就是不善動筆。”“如今大家寫信都不勤,“我說,”我想您認識他時間已很長了吧?”“實際上我們從小就是好朋友。在學校裏,我倆一直讀一個班。”“友誼地久天長,可真難得啊!”我歎道。

“不過最近這25年中,我們其實會麵僅一兩次,因為我搬了家,接著似乎斷了聯係。”他繼續說著,”他生前可真了不起!”“您說‘生前’,那是……”“他兩星期前去世了。”“真遺憾!”我說,”失去這麼一個老朋友真夠傷心的。”他沒有吱聲。汽車向前開了幾分鍾,我倆都默默無言。當他再次啟唇時,他幾乎不是對我講而是在自言自語:“真後悔沒給他寫信!”“是啊,“我附和道,”我們和老朋友寫信都不太勤,不知怎的似乎總擠不出時間。”司機聳了聳肩。”但以前我們總有時間,甚至在這封信上對此都提了一筆呢!”他邊說邊把信遞給我,”請看吧!”“謝謝,“我推卻說,”讀您的信不好吧,這可是私信。”“請別介意,無所謂私信不私信的。讀吧!”信是用鉛筆寫的,開頭的稱呼是”老夥計,”第一句卻似乎在提醒我:“我一直想給你寫信,但又沒有動筆。”信上提到他常常想起他們以前在一起的美好時光,字裏行間透露出一些與這位司機有關聯的事情,如年輕時開的玩笑以及對過去歲月的可愛追憶等等。

“你倆曾在一塊工作過嗎?“我問。

“沒有,但單身漢時住在一起。後來我們都成了家,有一段時間我們還不時串串門,後來僅僅在聖誕節寄寄聖誕卡,當然卡片上還有一條附言,譬如問一下孩子們可好等等,實際上那根本算不上是信。”“這兒寫得好,“我說,”信上有這麼一句:‘你多年的友誼對我來說那樣重要,但我笨嘴拙舌簡直無從表達。’“我發覺自己不知不覺地在頷首稱道,”這種解釋定會使你感到欣慰,是嗎?“司機說了一些我聽不懂的話。我說:“我但願也能收到一封與此信相同的來自老朋友的信。”目的地就要到了,因而我隻得匆匆掃向信的最後一段:“我想你得知我正想念著你時一定很高興。”最後的簽名是:“你的老朋友湯姆。”當汽車在我寄宿的旅社停下,我把信交還給了司機。”與君一席談,勝讀十年書。”我邊說邊拎出箱子。不過,最後的簽名”湯姆“卻使我困惑不解。”我認為您那朋友叫艾特,”我問,”為何他最後簽上了‘湯姆’?”“這信不是艾特給我的,“他解釋說,”我是湯姆,這是我在得悉他逝世前給他寫的信,我一直沒將信郵走……我本該早點兒給他寫。”當我步入旅社後,我沒有馬上打開行李。我想:我得首先寫封信,並且必須寄走。

和湯姆或艾特一樣,我們很多人聽到信字時都會有些恍惚,我們,有多久沒動筆給自己的老朋友、老夥伴、老夥計、老同事寫封信了?那些曾經讓我們享受並迷戀的紙筆相蹭的沙沙聲離我們越來越遠,越來越模糊,似乎,生活中除了忙,還是忙。忙到沒時間吃飯,沒時間睡覺,連吃睡都被擠沒了,怎麼還會提筆寫信呢?我們理直氣壯。

但《信》讓我們有了反省的機會,在拿著自己遲遲沒有寄出的信暗自懊悔遺憾時,你還會覺得提筆寫信的那十幾分鍾時間有多寶貴嗎?如果生死離別天人相隔的遺憾能用時間彌補,那我們願意拿多少時間來換?一輩子夠不夠?不用,隻要十幾分鍾,讓我們跟文中的”我“一樣,趕緊把一切的行李先放下,首先給最想去信的人寫封信,並且必須寄走。

鵝想泥鵝想泥想死泥

我和陳楚喬,被稱為”雙蛋“二人組。

陳楚喬,是混蛋;而我,被所有的人叫笨蛋:偏偏我和陳楚喬走得最近。我們的一位戴著眼鏡很有文化的老師在一次氣憤之餘說我和陳楚喬是”雙蛋“二人組。這個組合一下子聲名大噪,而我和陳楚喬,奇怪,竟然沒有生氣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