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合作的黃金定律(1 / 1)

林夕

天,和一位商界資深朋友閑談,談到我的一位朋友在和人打官司,我忍不住發牢騷說,商業社會人與人的關係,實際上就是合作關係。可是現在與人合作太難了。開始挺好,大家是朋友,談友誼、談合作,可是合作的結果,大都不歡而散,弄不好還要鬧到法庭上去,從朋友變成敵人了。

這位朋友笑笑,說:“我經商10年多了,和許多人合作過,但沒有一個上法庭的,你知道這是為什麼嗎?”

我搖搖頭。

“現在大部分人做生意是這樣:先認識,然後談友誼、談合作,然後是利益;然後就是不滿,甚至像你的朋友那樣,鬧上法庭,從朋友到敵人。”

“為什麼會這樣呢?”我問。

“我想是因為:很多人和別人洽談時,為了盡快談成,就把自己的所有想法、方案和對未來美好的前景都說出來,而且人為地誇大,誘使對方做出決定。等到對方抱著美好的不切實際的幻想做出決定,開始投入合作時,會發現越來越多的問題,會感到合作並不像當初許諾的那麼美好。矛盾、衝突越積越深,到最後終於爆發,一次合作就終止,從朋友變成敵人。”

我點點頭,但還有些不解:“那麼你為什麼能和別人合作、利益,再合作、再利益,反複重複下去呢?你和合作夥伴之間就沒有矛盾、衝突嗎?”

“凡是合作都會有矛盾和衝突,但我會事先分散、化解,而不是壓製到最後爆發。”

“那你是怎麼樣分散、化解的呢?”

“我想這是因為:我能很好地控製每次交談的密度。我和別人洽談合作時,第一次見麵,談話的內容隻占我整個方案的3%,其他都是閑談,與主題無關;而且,下一次談話一定選在三天之後,給對方一定的消化時間。第二次再談,交談的內容增加一倍,是6%。下次再談,再增加一倍,12%。三次之後,一般人就會動心了,他會用心思考,反複推敲,但這個時候,還不能做決定。緊接著,是第四次交談,這一次是24%,很多人在這個時候,就已經做出決定。做還是不做,他自己心裏已經非常清楚。如果這時候還不能做決定,再談一次,這一次,密度是48%。這個時候,他心裏一定會做出決定。很多人這個時候,就急著簽字,但我不是,還要再談;再談,正好相反,不是往上增,而是往下減。我會提出一些負麵的問題,這些問題,並不會影響他做決定,他正在興奮點上,會按慣性往前走;但是我說和不說對我不一樣。等到他最終做出決定,並開始和我實際合作時,會發現問題,但這些問題我都事先和他講過。所以他有準備,會接受,而不是怨我,即使這次合作最後沒有賺到錢,他也不會怨我。因為我所有的想法不是一次性強加給他,而是慢慢滲透給他的,是他自己接受了才做決定。要怨,隻能怨自己,當初沒有認真對待我提出的問題;如果認真對待,也許就不會有今天的結果了,所以他還要感謝我呢。下一次,如果有機會,他還會和我合作。”

大部分人,為了合作成功,都隻說正麵,對負麵的東西瞞著不說;等到出現問題,就互相埋怨,結果可想而知。成功的合作,是在合作之前,把你想到的有關負麵的東西告訴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