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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我租住的房屋是南方水鄉常見的那種磚木結構的老屋,斷垣殘壁,處處顯現一種曆史古樸歲月滄桑的氣味。這種房子在南方很多,一般在老城區,大多是主人發跡了住進樓房別墅又不耐煩拆掉,但若遺棄了又怪他媽心疼的,在這樣一種半推半就的婆娘心態下便租給外來工,變廢為錢。類似這種房屋大抵比狗窩好一點點。我的室內陳設簡單,一張老態龍鍾的寫字台橫臥室下,台上雜亂地堆放著一些稿箋、筆墨、牙膏、牙刷等玩意兒。一個煤氣罐一架液化灶兩口黑不溜秋的鍋蹲在角落裏,象群哲人靜坐在那裏任我長笑當哭長哭當歌。一架木板床倚牆擺放,一籠蚊帳一張草席一床棉被,其餘全是書,連作枕頭的都是書。這間屋裏唯一讓人會留心一點的便是貼在墳帳內側那幅畫。畫麵是蒼茫一片大草原上站立著一隻後腿上插有一支長箭的狼,昏暗的夕陽拖著淒涼的餘光,受傷的狼眼裏閃現著孤獨和仇恨。

當我提著一大袋啤酒、花氣、話梅等食品回到出租屋,果然屋內有個女聲在與陸雨侃笑,那鶯啼般動聽的聲音苑若明月靜夜裏一曲來自天籟的樂音。我不由有些感慨,感慨我這間朽屋今天終於突破了沒有女人光顧的“零”字大關(當然那位年輕漂亮而風騷的房東太太每月來收租金除外)。但同時我又感到沮喪,上帝恩澤讓這間小屋有女人芳香彌漫,並不因了我這個臭寫詩的有什麼魅力可言,而是陸雨,這個與我在這個南方城市裏平分秋色的文化打工仔帶來的。這一刻,我認為陸雨比我高一籌。至於到底哪方麵比我高一籌,暫我也說不出個眉目,大概就是,至少有女人陪著他兜風吧。

我犯傻了片刻,裝腔咳了兩聲嗽,待屋內的笑聲停下來了我就一腳跨進門去。

床上坐著一位穿白色連衣裙的女孩,約摸二十歲,身上散發出一股逼人的青春氣息,靜默不語的姿態猶如一尊玉石雕像,溢漾著一種高雅的風韻,一雙非常美麗的丹鳳眼裏蓄積著無限的愁怨,恍若戴望舒先生那位丁香姑娘。我的眼神剛與這愁怨的目光一接觸,心裏就一陣巨烈的顫悸,我一動不動地盯著她的眼眸,民間住了呼吸,那眼神,天哪,多麼酷似我生命裏流星般劃過的那位女友啊!

我那位女友是我南下打工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狗雞巴那麼大工廠老板的養女,在認識我之前被養父於酒後強奸,又於認識我之後,不小心被她養父灌了迷藥後送到一個客戶的床上,昏迷中被那個五十多歲神經近乎變態的客戶奸屍般反複折騰得下體大出血,之後,她自殺了。自殺之前,她足足休養了一個月,渾身充滿一種隻有少婦才有的成熟風韻(那時她可才十八歲花般妙齡啊),放蕩如娼妓似的主動勾引她養父,於她養父精神極度亢奮之際尋機把其那罪孽滔天的玩意兒連根砍掉了。她養父死了,廠子垮了,我失業了,心也碎成片了。我把我二十歲童男的初吻在那兩片冰冷的柔唇上貼了半小時,發誓不再進任何一家工廠。於是,我的日子開始一塌糊塗起來。為了生存,我開始製造詩歌,造詩的日子越發糊塗了。

生活的滄桑迭變歲月的無情流逝讓我刻意忘卻了許多柔腸情節,隻有那丁香式的愁怨目光總不滅地鏤刻著我的記憶。今天,今天竟然又碰上了這種目光,我預感了一種無處可逃的溫情圍捕和撕殺。

故意正襟危坐於寫字台前狗般耷拉著眼皮的陸雨見我死盯著他帶來的女孩,臉色很不悅地“哼”了一聲。我醒過神,把思緒從對往事的回憶中拉了回來。“小姐,很高興認識你。”我謙謙君子般風度地向女孩伸出手。

女孩也把手伸出來。女孩的手細膩白潤柔若無骨,甫一觸握的刹那,我的心又是一陣顫栗。“我也很高興!不過我們早就算相識了。”女孩的聲音磁性得讓人莫名亢奮。

我滿臉愕然,怎麼早就算相識?

“哥們,她芳名於芳。就是那天文聯聚會與我們同桌的女孩。與我還是老鄉呢!”陸雨這小子把“老鄉”兩個字咬得特別重,語氣裏透出一種近水樓台先得月的意味。不知怎麼的,我心裏對他倆是老鄉這個概念有些嫉妒和憤恨。

於芳忸怩一笑,賠禮道:“王月,原諒我那天出口傷人。”

她的羞態象一個旋力極大的漩渦,我感覺自己的心一下被吸進去了,連忙擺手:“哪裏哪裏,你不怪我出語下流就莫大榮幸了。”我心裏罪惡美好地幻想,要是哪天能與你這麼個活色生香的女孩下流到床上去才真正是最大榮幸呢!我整個身心瞬間色情泛濫。也就是從此刻開始,我心裏莫名而固執地喜歡上了這個女孩。

喝了一陣啤酒,陸雨有了醉意也有了尿意,踉蹌出去找廁所。於芳臉頰酡紅,迷人的眼神眨巴眨巴望著我,我心也就跟著她的眨巴眨巴一漾一漾地跳,感覺通身流溢著一種既讓人難受又亢奮的燥熱。

“你們自由撰稿人真自由,真讓人向往。”

於芳的浮著神往,但我卻隱約覺得她這種表情不太真實,其中值得懷疑的成份較多。自由撰稿人的苦,誰個能知道!我打了嗝,發泄般嚷:“自由算個鳥!你看,我住的象狗窩。”

“是比陸雨的住所差,可你這狗窩裏彌漫著無窮的詩意。”

“詩意?詩意頂屁用,當不了飯吃,換不到愛情。”

“麵包總會有的,愛情也會有的。”

我定定地凝視著她的眸子,她眸海裏蕩漾著一層智慧的光澤。她玲瓏巧妙的出語,感受一種莫名的鼓舞。

“幹嘛這樣望我?”

她嗔羞的表情一看就知是裝出來的,於是我就借酒裝瘋——借酒裝瘋是色鬼的一慣伎倆,我不是色鬼,但不能否認於某一不安份時刻我也會運用,比如東施小姐找“親愛的”時也交西施之顰哩——”你不但人漂亮,連說話也妙不可言,我真想從你眸子走進你心裏。”

她用話梅袋溫柔地敲了一下我頭,嗲聲說:“美死你,專會說甜言蜜語的色情騙子!”

我順勢捉住她溫潤舒軟的小手,一臉無辜和真誠:“真的,我對你是一見鍾情!”

她緋紅著臉掙了掙未掙脫,衝我含羞笑了。

陸雨回來。三人喝酒的興致莫名地高漲起來,我驚詫於芳的酒量絕不遜於我和陸雨(後來才知道這是她職業特性培養出來的)。陸雨開始胡言亂語,毫無節製地誇耀他和於芳的相識有著緣份的因素,相互有些兒一見鍾情。其實他倆相識的契機在於,文聯聚會那天於芳罵我之後才知我竟是這城市出名的打工詩人王月,於是主動與陸雨攀談起來的。我無意間發現於芳的嘴角有一絲兒不屑的冷笑,便估摸陸雨這小子的牛皮被他吹進了許多水份。

不一會兒,陸2已醉得有些失態,開始漫談起他的“性張揚”小說,謾談小說裏細膩如柳的柔情狂熱如火的性愛,那勁兒仿佛他就是男主角於芳是女主角,他倆曾多次同床共衾合二為一,且此刻正纏繞著酣暢淋漓的肉搏戰鬥。他邊說邊把色迷迷的眼睛往於芳胸部和大腿間粘去。

望著於芳直到此時都依然平靜的麵孔,我不禁有點相信陸雨這家夥的牛皮是真的而不是什麼人造革,心裏就忍不住湧起一種失落的忐忑,臉上顯出失望和悲傷。突然,於芳溫暖的小手悄無聲息地滑了過來握住我。我象得到了某種保證似的安慰,心裏有個兔子在奔跳不已,心情比開始更加好了,兩眼熠熠閃光,象欣賞猴子跳戲般任陸雨指手劃腳口沫橫飛。他迷亂而衝動地用手想去抓於芳的手寄托或表示某種情緒,我一拳擂在他頭上,嘲笑道:“兄弟,你尖嘴猴腮真好玩,沒看見於芳的玉手在我這?”

陸雨猛一撥浪腦袋,愣怔了一下變得清醒了些,把我和於芳反複端詳了足足兩分鍾,醉眼迷離地噴著難聞的酒氣:“哥們,不太夠義氣吧?於芳,你想當花心蘿卜?”

望著陸雨那模樣,我隱隱感到有些歉然,心想於芳既然肯跟陸雨四處跑,肯定交情不泛,說不準兩人真在拍拖呢;再說我看得出,陸雨這小子是誠心誠意把我當朋友,古人都說,“朋友妻不可欺”,於是我毅然甩開了於芳的手。

我粗魯的一甩使於芳微微一怔,隨即她衝衝陸雨無限嬌媚地笑了一下,象個乖巧的小媳婦向丈夫撒嬌:“陸雨,我怕你衝動起來用酒瓶砸人,所以啊想叫王月勸你少喝點,沒成想你朋友是個風流鬼趁機捏住我的手不放。”於芳掉差別衝我吐了吐舌頭擠眉弄眼,一副笑看世態惡化幸災樂禍的表情。

聽了於芳的話,我象一條別人丟了塊骨頭正低頭去啃卻被砸了一棍子的狗,心情無比沮喪,就又一次更強烈地感覺了日子真他媽一塌糊塗不可理喻了。偏偏這時陸雨如靈猿輕舒長臂把於芳的蜂腰攬住,兩人神態親昆地對我擠眉弄眼,我一陣被侮辱了的惱怒,站起身倒傾一瓶啤酒,讓酒液從兩人頭上流了下去。於芳做作地尖叫一聲,說:“阿雨快走,這條狗要咬人哩!”

陸雨真他媽喝醉了,聽於芳說有狗咬人,以為真的,迷迷糊糊起身,跟蹌著邁了兩步“撲通”一下摔在門邊,“哦哦”幾聲睡著了。於芳站起來,拍了拍圓得撩人的臂,走到我麵前,柔情萬分地說:“你這狗窩真讓我喜歡!”說著突然踮起腳尖在我臉頰上重重親了一口,在我愣神之際邁著輕盈的腳步,象一隻蹁躚的蝴蝶一閃一閃地飛出了我視野。摸著被吻過的地方,仿佛還殘存著一種蕩人心魄的濕潤,漫無邊際地縈想著那蜂腰肥臂劃出的一起一伏的浪,忍不住有些心猿意馬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