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宋朝時,湖南長沙有位高僧名景岑,號招賢大師,人們稱他為長沙和尚。
招賢大師常常出門傳道講經,沒有固定的住所。一天,他被邀上法堂講解佛經。
他講得頭頭是道,聽的人聽得津津有味。有一位僧人聽得很上勁,趨前向他提了幾個問題。
兩人一問一答,講的都是有關佛教的最高境界即“十方世界”的事。
招賢大師為了說明“十方世界”是怎麼回事,就出示了一份偈(佛經的頌詞)帖。
那偈帖上寫道:“百尺竿頭不動人,雖然得人未為真。百尺竿頭須進步,十方世界是全身。”意思是說,百尺竿頭仍須更進一步,十方世界才是登峰造極。後來人們就用“百尺竿頭”來比喻不應滿足已有的成績,應繼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