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第24章 抓小偷(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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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現在的王叔叔是個胖子的話,那天我們第一次見麵的時候,他就應該算是一個超級大胖子。

人胖就怕運動。

不運動就跑不快。

跑不快就追不上偷去自己錢包的小偷。

更何況這個小偷長得精瘦還跑得賊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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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叔叔人胖,但有一個優點,就是——嗓門大。他跟我吹牛說自己對著廠子幾千號員工發言都不用擴音器。

所以那天我隔了三個紅綠燈都能聽到他撕心裂肺的吼聲:“抓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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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聽到王叔叔的聲音,一個矯健的黑影就“呼”地一聲從我眼前一閃而過,沒過去多久,第二個黑影也跟著慢慢從我眼前跑過。

第一個黑影在他們小偷界裏人稱“飛哥”,飛是飛毛腿的飛,哥是大哥的哥,號稱隻要他一跑起來,從來就沒有人能跟得上。

當然了,那是在遇到我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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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黑影姓付。

對了,警察付叔叔也是在那個時候認識我的。

不過他氣喘籲籲跑到我麵前時的樣子可是相當狼狽,以至於第二次見麵的時候著實嚇了我一跳。我根本無法相信自己的眼睛,這麼高大帥氣的警察叔叔難道就是跟自己一起追小偷的那個蓬頭垢麵的黑蛋?

其實他那天原本是出來相親的,可誰知道卻遇見了抓小偷的戲碼,結果二話不說就丟下第一次見麵的李阿姨跑出去抓賊了,搞得最後還是李阿姨買的單。

這件事情我每次去他們家做客的時候李阿姨都會拿出來數落付叔叔一遍。

因此,付叔叔常常教導我們:“不要在心愛的女人麵前犯錯。因為你注定要聽她嘮叨一輩子,還沒辦法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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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說如果不是遇到飛哥,付叔叔也不至於那麼狼狽。

不過按理說如果不是遇到我,飛哥也不至於那麼狼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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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我隻是拍了拍已經狼狽地像一個黑蛋的付叔叔的肩膀,對他語重心長地說了一句“看我的”,便轉頭向著小偷飛哥的方向追了過去。

飛哥的速度確實很快,而且應該是對附近的道路比較熟悉,穿一身黑色的衣服和黑色的運動鞋,再加上一副黑色的墨鏡,如果不仔細盯著,就憑借他的身手,不出幾個路口就能溜得無影無蹤。

可惜這次他遇到的是我,當我發現我的速度已經完全能夠追得上他的時候,我突然改變了主意,就這麼追上他——多可惜呀。

讓我到哪兒找這麼優秀的陪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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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那個清晨,飛哥在聽到我喊了一聲“站住”之後,便跟我開始了一段刻骨銘心的奔跑。

飛哥奔跑的時候有個很不好的習慣,就是喜歡回頭,他把墨鏡往下麵一撥,豆粒大的眼珠子越過墨鏡上沿不停地回頭注視著我,也不知道他怎麼就養成了這麼一個怪毛病,也許這就是所謂的職業病吧。而我,卻在他每次回頭的時候,都能夠看到他眼神中的奇妙變化。

最初他的眼神是新奇的,那個時候我在他屁股後麵5米。

接著他的眼神是輕蔑的,那個時候我在他屁股後麵5米。

後來他的眼神是驚奇的,那個時候我在他屁股後麵5米。

然後他的眼神是羞惱的,那個時候我在他屁股後麵5米。

最後他的眼神是空洞的,那個時候我在他屁股後麵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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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痛快!

雖然最後的一個小時我不得不逐漸地放慢速度以適應飛哥的步伐,但整整三個小時的奔跑讓我覺得渾身充滿了力量,舒爽極了。

但很顯然,飛哥沒有這種感受,也許是因為最後階段已經失去意識的原因,他最終趴在地上的位置竟然神奇地回到了王叔叔的身邊。其實讓我感到更加神奇的是他鼻尖上的墨鏡,竟然就這樣顫顫巍巍地一直跟隨飛哥跑到現在都沒有掉,我真懷疑是鏡架被抹了膠水粘在了飛哥的鼻尖上。

一個小孩子,竟然能讓小偷親自回到原處,並將財物親手還給失主,這讓一伸手就拿回自己錢包的王叔叔欣喜若狂,在翻看完錢包之後更是如釋重負,抬頭看我的眼神就像是見到神仙一樣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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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始終覺得飛哥是這些年來自己遇到的最好的陪練,不僅僅因為他的速度快、耐力久,還因為自始至終,他的眼中幾乎閃現過所有的神情,卻從來都沒有流露出一絲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