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章(1 / 1)

在這幫強盜中,朱雲峰、朱雲力應該是撬盜保險櫃的鼻祖。他倆作案早,技術精,徒子徒孫一大堆。

但正算得上是第二代傳人,他還有高徒姚田剛。後起之秀姚田剛高中畢業後,為了心中的那個她,去山西平坎煤礦打工,因為他個子小,體力差,人年輕,在那裏經常完不成任務,拖別人的後腿,為此經常受到打罵、罰跪、扣發工資等。有一次他幹活偷懶被發現,包工頭一氣之下,打斷了他的左手臂。受人欺負的生活使他無法忍受,他逐漸在心底埋下了“一定要出人頭地”的苗種。機會終於到來,當他聽說老鄉但正是位找大錢的人之後,精神為之一振,死纏硬磨,拜倒在但正的腳下而成為但正的第三代強盜。聰明的姚田剛天生就是做強盜的,不管什麼盜技,他一看就會,一摸就熟,很快就令同行刮目相看。後來,姚又發展了張集全,張又收編了黃金,拉攏了王安勝……就這樣,使這個窮鄉僻壤的山溝溝裏慢慢繁衍孽生了一窩碩鼠。他們遠離家鄉,以打工為名,流竄於山東、河南、河北、天津、東北等地。采取白天踩點,晚上行盜的手法,頻頻作案。每到一地,都像蝗蟲飛過,就有數家保險櫃遭洗劫,盡管他們也受到過當地公安機關的打擊和受害群眾的追趕,但他們仍然賊心不死,作惡不輟。可是,他們兔子不吃窩邊草,專案人員還未調查出一樁與他們有關的本地盜案。因此,他們是否染指夢溪槍案,實難定奪。

再說張集全、黃金,他倆當晚離作案現場最近,有作案時間。案發後行跡可疑,但他倆作案從來不戴手套,其家中也未發現任何有價值的證據,眾強盜亦一致供認他倆對槍不感興趣。張集全交待說:一次,他與姚田剛在山西撬盜一武裝部的保險櫃時,發現裏麵有子彈,倆人嚇得不得了。離開時,張集全偷了一顆子彈準備拿回去玩,可走到途中就手燙似地甩了,並發誓今後永遠不沾槍彈。兩個月後,張集全、黃金、王安勝三人在山東作案時,由於王安勝技不如人,手藝生疏而被派著望風。出來時,張集全說保險櫃裏有子彈。王安勝一聽,直罵他倆愚蠢、豬腦袋、沒遠見。如此看來,王安勝具備占有槍彈的強烈願望。但他早已離開夢溪,因此,這條極其重要的線索當時就被忽略了。

既然如此,那麼姚田剛會不會幹呢?

姚田剛是從政法大學抓回來的。此人雖然出道晚,但腦子靈活,勤學好問,很快在眾賊中鶴立雞群,並成了眾賊心目中的軍師爺。兩年前,姚田剛在老師傅但正的調教下才開始第一次作案。那次,他在門外望風、提鞋和接應,但正進屋盜竊。但正從屋內遞一樣東西出來,他就接一樣東西。由於太緊張和膽怯,他在接第二樣東西時,就猴子掰包穀似地將第一樣東西丟在了地上。最後逃跑時,姚田剛的手頭就隻有最後一樣東西了。為此,遭到但正的羞辱。同時,也說明姚田剛的確出道不久,經驗欠缺。

一段擔驚受怕的盜竊生涯之後,很有頭腦的姚田剛見盜竊團夥越來越大,盜賊成份越來越複雜,總有一天會翻船,並且斷定第一個出問題的人就是自己的徒弟張集全。因此,他決心金盆洗手。兩年後,他退出江湖,考取了政法大學的自費生,攻讀國際法。

據姚田剛自己交待,七月三日那天,他與兩位朋友到過夢溪,之後,他將朋友打發回校了。可是,當公安人員追問他又去了何方時,他一會守口如瓶,一會閃爍其詞,一會又說:“反正我這輩子完了。槍就是我盜的,我把槍甩進江裏了。”盡管姚田剛承認自己盜了槍,他身上也有不少疑點,但仔細分析亦不能自圓其說,因為後來專案人員去學校了解到,案發期間,他根本就沒出過校門。同時,他要作案,必須有同夥,而案發時他一慣的搭檔又沒與他一起。因此,姚田剛作案的可能性不大。那麼,他為何要把罪責往自己身上攬呢?原來,狡猾奸詐的姚田剛知道自己黃泥巴滾進褲襠中,不是屎也是屎,於是就故意瞎說一通,試圖把水攪渾,給公安設置障礙。就在這時,豐良警方來函,說姚田剛在那邊犯有積案,希望提審姚田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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