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2 / 3)

看來韓劇都是騙人的,虧的他,還有些二的跑到別人麵前晃蕩。他是白癡嗎?一定是被媽媽洗腦的太厲害了。

從李允勳自殺到現在三個月了,她住院又返校,變化真是很大,但是她再也沒有糾纏自己了,竟然會有些不舒服。難道自己真的是有欠虐心理。

李允勳不打攪自己,他會不習慣?不是吧,這算什麼。他一定是瘋了。唉,亂七八糟糾結這些沒用的幹什麼。

他的人生和李允勳的人生是不會有交點的,十年了,也該結束了,她失憶了還不喜歡他了,又有什麼關係呢,也許她真的累了吧,那就忘記吧,真的愛也好,假的情也好,一切都不再重要。

李女孩也是真的累了吧,李允勳通過李女孩的□□本上記載,可以窺見李女孩活的很不開心,很苦痛。

那個□□本,是動漫《□□》的衍生物。具體在百度百科上搜索的結果就是:

1.寫名字的時候,一定要看過該人的樣子,否則沒有效果。因此,不會殺害同名同姓的人。

2.除了名字以外什麼都沒寫的人會在40秒後死於心髒麻痹,在寫上名字的40秒內可以寫上死因。

3.寫上死因後,使用者就有6分40秒(400秒)的時間可以寫上詳細死因

4.就算死神死了,落在人間界或死神界的筆記本仍然有效。

5.隻要名字被寫到筆記本上,就肯定會死,沒有任何方法可以消除。

這是動漫額描述,然後大概是那個漫畫太火的緣故,所以商家就看見了商機,生產出了一批“□□本”,以滿足人們的獵奇心理吧,當然是不會有效果的。

但是卻還是有其弊病所在,比如說,有的人還就真的相信,把自己恨的人的名字寫上去,詛咒那人趕快死去。這種畸形的心理,說小了就是心裏發泄,說大了就是心裏疾病,可能還會誘發犯罪。

李允勳是在李女孩的抽屜裏找到的,她本來是不想翻看別人的日記的,因為那是隱私,她不應該不經過別人的允許偷看。可是她怎麼尋求允許呢?難道是擺一麵鏡子在自己的麵前,自問自答嗎?

“你允許我看你的日記嗎?”

“允許,你可以看。”

這樣很秀逗的說,反正現在李允勳也不是外人了吧,看一下有什麼關係呢?所以她就打開了□□本。裏麵在前幾頁都是寫了:李允勳。

這個名字,描述的人物,應該是韓國的李允勳吧。看來李女孩是恨毒了韓國的李允勳了,至於原因呢?也寫在了後麵的日記“抱怨”中。

隻是李女孩不知道,其實韓國的李允勳,早都死了,所以她的詛咒,這是算作靈驗了呢?還是沒有靈驗呢?這是個問題呀。

可能是也覺察到這種遊戲很幼稚吧,所以後來就變成了日記本。有一些人事的不滿和抱怨,包括自己的名字,包括跆拳道,包括自己的父母。

還有就是的李女孩的愛情,那些關於黎夕哲,黎少,小夕夕,阿哲,夕哲,肉麻兮兮的YY。透過字裏行間的淩亂描述,可以看出她很喜歡黎夕哲,超級愛他,而且是狂熱無比。

李女孩執念黎夕哲。但是黎夕哲不喜歡她,所以單戀的痛苦,彌漫著少女的青春。不,是十年的曆程。李女孩生命曆程的三分之二都是黎夕哲。

不過是個15歲大的女孩子,卻用了十年苦苦的相思那個男孩兒,這真的是愛情嗎?這也未免太早熟了吧,在醫學上可以歸類為性早熟嗎?是什麼誘導了這場“愛情”的萌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