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獨有偶,不久在湖北黃梅的焦墩遺址中發現了用卵石堆砌的龍形圖案,全長4.46米,其年代與濮陽西水坡的龍虎基本同時;遼寧阜新的查海遺址,除出土玉琢的龍形遺物外,還發現了用大小均勻的紅褐色石塊堆塑的龍形遺跡,全長19.7米、寬1.8—2米。它的年代比西水坡龍要早一千餘年。這一發現表明,龍的出現不是仰韶時期,至少應上溯到7000餘年前。
目前在史前時期的遺址中,已出土不少龍的遺物。從中可以看到,玉龍的形態是不一樣的。阜新出土的玉龍,身材較短,它的頭部造型像豬,所以人們稱它為玉豬龍。內蒙古自治區翁牛特旗三星他拉和遼寧喀左的東山嘴出土的玉龍身材修長,頭頂有剛鬣,與前者不同。東山嘴遺址是個大型祭祀遺址,這裏出土的雙龍首璜形玉器與其它祭祀物品放在一起,說明龍在紅山文化的居民中擁有特殊的位置。
不過,北方出土的龍均無足,而西水坡的龍是有足的。這種現象給人以這樣一個印象,即古代許多地方的居民都存在對龍的崇拜,但不同地區的居民,他們心目中的龍形象並不是一樣的。這對我們理解很多遺物上出現各不相同的龍紋很有好處。
其實,龍不僅被人崇拜,而且還被人用作國名。商周時期有個小國即稱龍,甲骨文中稱作龍方。在武丁卜辭中,龍方與羌方一樣,與商王室對抗,武丁派婦好前往討伐,獲得勝利。此後,商與龍建立融洽的關係,武丁以後就不見伐龍方的記錄了。同時,商王室對龍也很崇拜。從卜辭中可以看到,把它作為祈祀的對象,向龍卜問是晴是雨並希望順應占卜者之意。
龍還是姓氏名,一直沿用至今。
到了曆史時期,特別是龍與皇權相聯係的封建時期,龍的形象趨於規範。宋代以後,龍與皇權的結合更為緊密,龍處於至尊的地位。這時,對龍的造型也有了統一的要求,即必須達到九似:角似鹿、頭似馬、眼似兔、頸似蛇、腹似蜃、鱗似魚、爪似鷹、掌似虎、耳似牛。明代的《本草綱目》中將“鱗似魚”改為“鱗似鯉”,又增加了“其背有八十一鱗,具九九陽數”,又說“口旁有須髯,頷下有明珠,喉下有逆鱗。”不僅如此,畫龍時還要注意五忌:頭忌低、嘴忌合、眼忌閉、頸忌胖、身忌短。這樣一來,龍的造型與史前時期的龍相去甚遠,可謂神性十足了。
所有這一切,說明在不同時期,人們按自已的需要而對龍的形象注入新的內容。但它在幾千年間一直為人們所喜愛,達到經久不衰的程度。這樣一種非常特殊的現象,如何理解,是值得繼續探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