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 夫妻生活禁忌(一)(3 / 3)

19.夫妻吵架忌輕易提出離婚

結婚以後,夫妻拌嘴吵架在所難免。問題是要正確對待這些矛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發生摩擦時切忌動輒便提出離婚,一定注意避免說出將來使自己後悔的話。離婚是一種痛苦的選擇,必然會在當事人心靈上留下難以恢複的創傷。因此,千萬不要動不動就鬧離婚。要認識到,丈夫或妻子有了困難在互相支持、體諒、度過難關之後夫妻關係會更加親密。

20.夫妻間忌隱瞞過失

常有這樣的情況:婚前一方對另一方隱瞞了某些隱私或過失,婚後另一方知道了總不諒解,糾纏不休,使雙方都感到不快。有的表麵上似乎平靜,但內心卻耿耿於懷,伺機尋釁。其實,夫妻雙方有什麼見不得人的事呢?隻要雙方找一個適當的機會,開誠布公,以尋求對方的諒解;另一方也不要糾纏不休,應該堅持和平共處的原則,共同解決好矛盾,爭取盡早和好如初。

21.夫妻間忌忽視愛的求援“信號”

夫妻之間是以“情投意合”形成的特殊人際關係,在共同利益的基礎上無所不談,沒有什麼難以表達的感情。惟獨涉及到個人的隱私,則“不可告人的意識”便占據優勢。此時,為了維護家庭內環境的穩定,男女都會有意無意地發出信號,以可意會不可言傳的方式來表達,借以爭取對方的理解和給予支持。如果一對伴侶在情感危機時刻,彼此所做的求援信號都因對方不理解而失敗,這就會給事態發展蒙上一層陰影。男女雙方願意相互觀察是愛情的第一象征。一旦雙方由於某種原因不再從對方身上尋求有趣的、使人感興趣的東西,不再互相諒解,不再彼此重新發現對方,這就意味著雙方關係中有生命力的火焰已經趨於熄滅。戀愛過程如此,婚後也應如此。

22.夫妻間忌相互揭短

夫妻之間如果在家庭成員都在場的情況下互相揭短,會嚴重傷害對方的自尊心,久而久之,雙方感情就會崩潰。更嚴重的是,子女也會盲目地看不起父母,使家庭在心理上發生解體。

23.夫妻間忌推脫做家務

在現代社會裏,由於夫妻雙方都有自己的工作,家務勞動的負擔已困擾著每個小家庭,由此而引發的各種矛盾影響著夫妻間的感情。因此,合理地分擔家務,更好地調整自己的生活,顯得越來越重要。別因為自己不會幹家務而不幹,“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的態度隻會使對方抱怨你,盡管做家務的動作笨拙,卻可以使對方感到對他(她)的體貼和關心,從而增進感情。

24.在外受氣忌回家發泄

在外邊遇到不愉快的事,不應回家中發泄。在外麵受了委屈,可以找個比較適當的時間,把心頭的鬱悶向對方傾訴。人有七情六欲,脾氣再好的人也有生氣的時候。當一方發火生氣時,另一方應當體貼地詢問對方生氣的原因,以利疏導,或讓其安靜一會兒,慢慢平息胸中的怒火,千萬不要與其發生口角,火上澆油。

25.性生活十忌

1.忌帶病過性生活。帶病過性生活,受害者不僅是自己,有些病還會通過性器官傳給愛人。

2.忌疲勞未消除即性交。特別是勞累後立即過性生活,會損害健康。

3.忌心情不快時勉強從事。有些夫妻在一方情緒不佳時勉強過性生活,這樣會導致女子的性冷淡或男子的陽痿。

4.忌經期過性生活。月經期性交,極易感染而致子宮或附件發炎。

5.忌酒後性交。酒後房事,會導致男子陰莖勃起不堅或早泄。酒後受孕會危及胎兒。

6.忌不講環境及生殖器衛生。整潔、賞心悅目的環境及每次性交前雙方都清洗下身,不僅有益於夫妻雙方的健康還有助於性生活的和諧、美滿。

7.忌飽食或饑餓時性交。因飽食使腸胃充盈並充血,大腦及全身各部器官相對地血液供應不足,故不宜在剛剛吃完飯後就過性生活。相反,饑腸轆轆,人的體力下降,血糖含量降低,精力不充沛,此時過性生活往往不易達到滿意的效果。

8.忌浴後過性生活。洗澡消耗體力較多,如果浴後沒有休息即行房事,會使剛剛休息的神經、肌肉重新緊張活動,消耗精力體力,嚴重影響身體的恢複。

9.忌起床前過性生活。俗話說“黎明行房,身軟一床”。起床前行房事因得不到很好的休息,就要投入緊張繁忙的工作、學習中,會造成精力不足。

10.忌頻繁過性生活。房事需要付出一定的精力和體力,應當節製,不可放縱,頻繁為之。以免因房事不節而引起頭暈、精神不振、身體虛弱和某些性功能、性器官的病變,影響身體。

26.忌丈夫過分重視性生活次數與頻率

男人的性生活實踐並非“多多益善”。在30~35歲,一半以上的丈夫,體驗到自己的性需求實際上悄悄變化了,也從需要大數量轉為尋求高質量,希望獲得更深切的情感交流和體驗。

丈夫如果在觀念上認為,性生活頻率是夫妻和諧的主要衡量標準,甚至是惟一標準,那麼他就很可能產生兩種行為的失誤。

1.可能忽視或否認妻子的情感需求,把性生活簡單化,變成一係列動作而已。

2.可能無形中加重自己的心理負擔,一旦年齡較大,或偶然遇到特殊情況,不能保持他所認為的高頻率,就會懷疑出現了“陽痿”、“早泄”,產生怕“對不起妻子”的想法,甚至會對自己的整個人格和人生目標產生懷疑或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