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人體噴火事件(1 / 1)

數年前的一天晚上,一位19歲漂亮的女秘書和男友在倫敦一家小夜總會裏跳舞,突然之間全身燃燒起來。

好像是得到體內風暴的助力,火從她背上和前胸迸發出來,冒到頭上燒著了頭發。幾秒鍾內她變成了一團火球,男友和舞池上其他的人大驚。大家還沒有把火焰撲滅,她已經燒死了。

她的男友用繃帶紮著灼傷的雙手,在調查庭上說:“沒有看見舞池裏有人抽煙,桌上沒有點燭,我也沒有看到她的衣服碰到什麼東西而著火。我知道說來難以相信,但我覺得火焰像是從她體內迸發出來的。”其他的證人同意他的話。弄得驗屍官也說不出所以然來,終於判斷是“意外死亡,被來源不明的火燒死”。

這種人體自行噴火的恐怖情形,幸而並不常有,但確曾有過,而且曆代都有。17世紀時,英國東南部有個老婦在她的村屋內被燒死。火勢一定很烈,但屋裏卻沒有別的東西被燒焦,所謂別的東西,其實也就是她睡的被褥。

“沒有人懂得這是什麼征兆。”一個旁觀的人說,跟著他又隱約地暗示這是天罰,卻沒有說是為了什麼。

英國有個建築工程承包商人驅車經過工地時,還從車窗揮手向外招呼,但一會兒即渾身著火。還有個英國人也被人發現就在他的貨車駕駛室裏完全燒化了。

倫敦《每日電訊報》刊載:“警方證人說,他們發現裝滿汽油的油箱反而無損,駕駛室的門極易打開,但裏麵‘簡直像個火爐’。法庭的陪審團宣稱他們不能斷定這項意外是怎樣發生的。”

《雷諾新聞》記載一個倫敦人慘死的情形。那人在街上走路時“像是爆炸了。他的衣服猛烈地燃燒,頭發被燒光,靴子的橡膠底都熔化了”。

人體內噴火並非次次都是隻燒死噴火的人。

美國紐約布魯克林理工學院已故教授兼羅賓畢奇電機工程顧問公司發起人畢奇相信那些不幸的人,每年都於無意中造成了數以百萬元計的火災損失。他有個客戶是俄亥俄州一家工廠的老板,工廠時時突然發生小火警,有時一天達8次之多。

畢奇教授的測驗方法是請工廠的員工輪流站上一塊金屬板,站的時候要拿著一根電極,畢奇則注視著靜電電壓表。

有個工人是新近雇用的年輕女子。她踏上金屬板時,電壓計就猛跳。她的靜電為3萬伏特,電阻為50萬歐姆。畢奇教授便建議把她調到不與易燃物料接觸的部門。

畢奇教授是爆炸學靜電原理的權威。他說在某種情況下,例如在幹燥的冬天走在地毯上,差不多每個人身上的靜電都可以升到幾千伏特。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有時碰到車門或其他金屬麵會感到一震。這種電通常是無害的,它會從發端消散。不過有人——也許10萬人中有一個——皮膚特別幹燥,產生的靜電特別高。

身帶靜電的人可能十分危險。例如,他們可能在空氣中混有麻醉劑揮發氣的醫院手術室裏引起爆炸。1964年發表的一份報告,說每年在這種爆炸下喪生的人,估計約有1000名。醫院員工身上衣服積留下來的靜電,恐怕就是危險的成因。

畢奇教授還相信軍火廠和煉油廠裏的工人都應常接受檢驗,看他們的皮膚產生的電量是不是比正常人保留得更久。